印度储备银行发布准则草案以修改大型借款人的贷款制度


来源:   时间:2020-05-10 19:28:39


印度储备银行(RBI)周一发布了有关贷款体系的准则草案,以提供银行信贷,以提高享受银行体系营运资金便利的较大借款人的纪律性。

它说,草案规定了基于基金的营运资金融资中的“贷款成分”的最低水平,以及对大借款人可用的现金信贷/透支额度的未提取部分的强制性信贷转换系数(CCF)。

指导方针草案说:“对于银行体系总资金不超过15亿卢比的借款人,最低“贷款部分”的40%将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建议修改为大型借款人提供银行信贷的系统。

因此,对于此类借款人,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必须至少等于基于制裁资金的营运资金限额的40%,其中包括临时信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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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此类借款人,只能从'贷款组成部分'中提取最多40%的基于基金的营运资金限额。印度储备银行的草案说,超过最低“贷款成分”门槛的提款可能以现金信用额度的形式被允许。

它补充说,自2019年4月1日起,贷款的40%部分将修改为60%。

央行已邀请银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6月26日之前对准则草案发表评论。

银行通过现金信贷/透支,流动资金需求贷款,票据购买/折扣,银行担保,信用证和保理等方式提供流动资金融资。

现金信贷(CC)是迄今为止最受欢迎的营运资金融资方式。

关于共享营运资金融资,草案说,财团可以在任何地方制定共享现金信贷和贷款组成部分的基本规则。

它还说,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周转资金需求贷款的数额和期限,但期限不得少于七天。

它补充说,银行可能会决定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将贷款期限不同的贷款期分开。

此外,指南草案称,从2019年4月1日起,制裁给上述大借款人的现金信贷/透支额度的未提取部分,无论是否无条件取消,都将吸引20%的信贷转换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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