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无意“填坑” 四川信托自救再生变
北京商报记者孟凡霞宋亦桐
寄希望于通过卖股卖楼、引战投等方式脱困的四川信托在增资当口却惨遭大股东抛弃,7月28日,四川信托第三大股东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宣布放弃对四川信托的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宏达股份同时透露,关联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集团”)也放弃了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至此,四川信托两大持股股东“官宣”对四川信托无增资意向,四川信托“自救”方案恐迎变数。
大股东放弃增资
自7月20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撇清与四川信托的关系,并表示未参与四川信托日常经营管理之后,欲增资“补血”自救的四川信托再次惨遭“抛弃”。7月28日,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放弃对四川信托的增资,并同意四川信托引入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按照增资价格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
宏达股份还在公告中透露了一条重要信息,关联方宏达集团也放弃了对四川信托进行增资。从股权结构来看,宏达集团为四川信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2.0388%,宏达股份持股比例22.1605%,二者共计持有四川信托54.1993%的股份。
大股东拒绝出手相助,再为四川信托的自救计划蒙上了一层阴影。宏达股份与四川信托的“缘分”可以追溯至2010年,2010年宏达股份投资2.47亿元初建四川信托,当时宏达股份持股比例为19%。在随后的五年时间里,宏达股份不断买入四川信托股权以增强资本实力,2014年11月宏达股份向四川信托增资0.958亿元,持股比例提高至19.1605%。2015年10月,宏达股份与宏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四川信托3%股份,持股比例进一步增加至22.1605%。
2016年底,信托行业迎来了曲线上市热潮,宏达股份当时也瞅准了四川信托这块“利润发动机”并表示,拟向宏达集团等股东购买持有的四川信托40.9246%的股权。彼时,宏达股份表示,四川信托如果成为其控股子公司,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当时业内普遍认为,宏达股份买入信托公司股权意在盈利,而四川信托则实现了“借壳”上市的愿景,但这场资产重组最终因四川信托股权被冻结而被迫中止。
宏达股份、宏达集团退出让四川信托的增资计划雪上加霜。根据投资者此前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的信息,四川信托初步商定先由原股东增资,若不能满足增资15亿元,再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资工作分为港澳海外组、央企组、地方和民营企业组。有报道显示,四川信托股东中铁八局已表示无增资意向。
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宏达股份放弃优先认缴权意味着四川信托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这对四川信托后续项目解决的推进会造成重大影响。
TOT不欠本息项目不足一成?
6月中旬,四川信托多个资金池类信托产品出现逾期一事引发市场极大关注,而TOT(信托的信托)模式下,底层资产状况将对产品能否实现兑付至关重要。
根据北京商报记者从投资者处获取到的信息,截至2020年6月末,四川信托TOT(信托的信托)存续规模251.6亿元,涉及底层资产共计47项。按底层资产风控措施类型分,房地产抵押项目20个,存续规模95.24亿元,占比37.85%;股票质押项目12个,存续规模65.44亿元,占比26.01%;工商企业担保项目10个,规模55.16亿元,占比21.92%;股权质押项目5个,存续规模35.76亿元,占比14.21%。
按底层资产欠本欠息情况分,欠本欠息项目存续规模182.07亿元,占比72.37%;只欠息项目存续规模41.92亿元,占比16.66%;不欠本不欠息项目存续规模24.3亿元,占比9.66%;只欠本金的项目存续规模3.31亿元,占比1.32%。
另据一知情人士此前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四川信托已先行对“丰盛48号”“丰盛51号”“丰盛55号”“丰盛52号”“锦绣13号”“锦绣14号”等8个项目提前进行了兑付,但这只是未兑付金额中的冰山一角。
对后续“自救”计划、逾期项目处置方案进展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试图联系采访四川信托,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监管已采取强制措施
虽然投资者还需等待,但曙光已经初现。北京商报记者从投资人处了解到最新信息,7月26日,四川银保监局已经针对部分投资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发函回复,在函件中,四川银保监局称,四川信托在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情况,严重危及稳健运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四川银保监局已对四川信托采取监管强制措施,后续监管措施正在推进中。
但就投资人提到的对四川信托TOT产品资金池“一刀切”的理由、是否确认四川信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大股东挪用信托资金、违反银监法和信托法的事实等相关信息,四川银保监局称属于咨询性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并未给予直面回复,这也是四川银保监局首次向投资人公开发函确认四川信托的违规行为。
在此之前,四川银保监局已先后多次在四川信托投资人交流会上对四川信托违规问题作出阐述。根据投资人提供的信息,6月17日,在四川信托投资人沟通会上,四川银保监局方面表示,在2018年4月就发现了四川信托的问题和风险。随后7月6日和7月13日在与四川信托投资人委托人的沟通过程中,四川银保监局也表示,四川信托存在欺诈投资者、隐瞒风险资产、不向投资者披露等违规行为。
针对四川信托存在的风险,7月16日,银保监会信托部副主任唐炜在线上通气会上表示,当前银保监会正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当中,坚决压实信托公司及其股东责任,保护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在信托业观察人士李奎霖看来,这是监管对信托公司一系列风险事件作出了定性,总结了原因,给出了解决方案,将风险化解向前推进了一步。
廖鹤凯进一步指出,监管目前已对四川信托采取监管强制措施,这对四川信托梳理问题项目,监督处置资产都是有利的,对于投资者来说也多了一层保护,从兑付层面来说,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利益,解决时间也会尽可能加快,对于资产处置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都会得到加强,不过如何制定后续的兑付处置方案,仍是摆在四川信托面前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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