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债投资基建明显增多 所获资金尽快使用需见实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20-08-05 07:39:33


原标题:让政府债券尽快使用见实效

□本报记者赵白执南

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收官、专项债将于10月底前发行完毕。政府债券发行的尽早安排体现了对冲疫情影响的急迫性,更需要注重实效,在发行结束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让政府债券尽快使用见效,扩大有效投资。

今年发行政府债券支持基建投资的资金明显增多。

一方面,政府债券提供的资金量增多。专项债于2015年首度发行,在2018年发行量首超万亿元,2019年发行2.15万亿元。今年1月至7月发行22661亿元,尚余约1.5万亿元额度待用。按财政部规定,剩余专项债券于10月底前发行完毕,8月至10月将形成专项债发行高峰。除专项债外,今年还有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按中央此前明确的用途,该项国债中的7000亿元主要用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支出。抗疫特别国债已于7月30日发行完毕。

另一方面,在规模大幅增加的同时,明确了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大幅提高资金支持基础设施投资比例。截至7月14日,新增专项债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占比83%。

然而,在发行量激增、投向比例优化的情况下,发行量要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才能真正起到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首先,对已经发行但未使用的资金应当尽快投入使用。专项债券是分批下达,不同批次之间存在衔接问题,应当做到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定时监测、通报,可以将责任人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使用进度挂钩,防范债券资金闲置。

其次,专项债要专用,确保最大程度发挥作用。一是用到有收益的项目上。专项债相较于一般债的区别在于,要有稳定收益。如果应用在经常性支出项目,比如用在支付工资、养老金、利息等途径,就偏离了专项债用途,造成偿债风险。二是要确保符合要求,不让资金流入不该流入的地方,如土储、房地产等。应利用好信息公开平台,细化公布的项目信息。

最后,资金跟着项目走。可以考虑根据专项债项目的特性实行差别化监管,避免债务风险较高、专项债项目较多的地区发生债务风险。控制项目质量,没有项目不能“硬凑”项目,确保项目风险阐述完全、手续完备,提高市场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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