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量换价”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杀手锏
梁发芾
8月20日,采购规模达数百亿元的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采购共纳入56个药品品种,涉及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等常用药,平均降价53%。
药价虚高,是二三十年以来的顽疾,人们意见很大,而治理却有些徘徊不前。早些年也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近年来国家医保机构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用“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形式,实行“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新措施,出现一些新气象。
药价虚高,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真正有效的救命药往往耗去巨额研发成本,卖高价是为了收回研发成本;二是进口药品税费过高;三是某些药品缺少竞争,价格垄断;四是药企向医院推销药品时产生巨大灰色费用,所谓“带金销售”,推高药价。
这些问题当然不是无解。从去年开始,我国已经多次降低进口特效药的关税,进口药品的税费得以降低。当然,目前的常用药仍然有较高的税费负担,无疑,继续降低常用药税负仍应是改革的方向。而另外三个难点,按照目前正在实施的新采购办法,也应该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新采购办法的真正亮点就在于“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以往的集中采购只是谈价格,不与数量挂钩。一些廉价药品往往存在“中标”死的问题,虽然可以低价中标,却没有销量保障,往往中标后用量下降,实际上没有什么意义。新的采购方式是由“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说通俗点,就是这种采购是国家医保部门组织,各地医保集体参与的一次大型“团购”,数量与价格挂钩,数量成为降价的杀手锏。
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广泛的医保体系,医保用药的数量是非常巨大的,完全可以说,医保是药品最大的市场。这个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用量就是医保手中的王牌。那些本来卖高价的原研药,它必须卖高价才能够收回研发成本;有些药品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缺少竞争。这些情况下,他们就可能以很高的价格销售,医院或药店单打独斗去谈判,根本不可能让它把价格降下来。但如果全国医保组织出面谈呢?情况就不同了。对于某种药品的需求量,全国的医保部门根据历年的需求情况进行统计,一般是心中有数的。如果医保部门给药企承诺我一年可以采购你这么多的量,但前提是你必须把价格降下来,药企能够拒绝这样的条件吗?显然,不少药企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这样就可以实现“以量换价”,医保保证足够的用量,而药企则降低价格。这样以量换价,薄利多销,实现双赢。
这种以量换价的“团购”,还可以挤出以往药品销售中的灰色费用。团购式的集中采购,采购方承诺了必须购买的数量,药企就没有必要拿着现金去医院攻关,给医生回扣和提成。这样可以省去很大一笔销售费用,形成让利空间。另外,在以前的药品采购工作中,越是价廉物美的药品在医院越是没有竞争力,因为低价就失去了医院加价的空间,失去“以药养医”的基础,结果是低价药反而难以打开市场,被高价药“逆淘汰”。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后,医保用药直接使用医保招标价,由医保直接支付,“以药养医”的空间会受到挤压。
当然,实行新的采购模式,绝不意味着药品价格问题被一劳永逸地解决了。从近来有关反馈看,人们还有一些担忧和意见。
第一,药价降了,品质是不是也降了?从报道看,大多数国外原研药没有入围,而入围的多是国内仿制药。虽然有关方面一再强调,中标的国内仿制药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完全达到国外原研药的水准,但还是有不少人对此不以为然;业内也有人提出,有些仿制药还是达不到原研药的疗效,在医疗实践中,一些患者不得不高价使用原研药而无法使用仿制药。这个疑问恐怕需要认真对待。如果药品价格降下来了,但质量也降下来了,那么,降价就失去了意义。我们知道,现在的药品集中采购是由国家医保部门组织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医保费用,减轻医保支付压力。虽然医保控费与患者省钱两者是不矛盾的,从医保角度来说,费用越省越好,但是从患者角度看,省钱固然非常重要,但疗效恐怕更为重要,如果省钱而不治病,廉价药又有什么意义?
第二,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价格,主要在公立医院实行,尤其在医保付费的医疗服务中实行。而一些私立医院和零售药店的价格基本上不受招标价格的影响。而事实上,很多人抱怨的药价高,还不完全是针对住院治疗的用药价格高,也包括平时去药店买药的价格过高,因为住院治疗的患者毕竟是少数,不少慢性病患者长期在药店购药。如果药店的药价不能降下来,那么,受益患者的数量将大打折扣。医保中标价格如何能够在药店等零售部门得到体现,惠及更多患者,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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