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8月对101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0-09-05 08:39:08


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红 ○编辑 朱绍勇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从全国股转公司获悉,2020年8月,全国股转公司共对1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01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78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23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1宗纪律处分情况为,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派瑞”)在2017至2019年期间,为控股股东长虹塑料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塑料集团”)拆出资金共计5025万元,为实际控制人郑元和控制的企业拆出资金共计200万元,上述资金往来日占用最高额为3385万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9%。

针对上述资金往来,英派瑞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长虹塑料集团占用挂牌公司资金,郑元和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英派瑞、长虹塑料集团、郑元和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8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和权益变动违规3类。

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二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三是挂牌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四是挂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未按照有关规定在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五是挂牌公司未按时回复问询函;六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股份代持行为,导致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信息披露不规范。

公司治理违规事项方面,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未按相关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公章,未能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挂牌公司未有效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

权益变动违规事项方面,主要是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增加或减少达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为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全国股转公司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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