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分类监管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金融时报 记者付秋实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付秋实报道 9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保险资金通过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积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提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截至2020年6月末,保险资金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超过900亿元。
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知》明确,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管理。
《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其发行人应当公司治理良好、经营审慎稳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和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
《通知》提出,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的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二是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会认可的资产;三是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份额分级的,应当为优先级份额。
按照穿透原则,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将实施分类管理。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纳入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管理;其余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另外,为了加强集中度监管,《通知》设置了单一公司50%和集团合计80%的投资比例限制。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将有利于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业务,进一步拓宽债转股资金来源;有利于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降低企业杠杆率,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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