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一则探访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
视频由博主@谷岳 发布
实地探访“在大众点评上找到北京王府井/东四地区 评分最低的餐厅”即评分2.8的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这则视频随后被@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 转发。
视频中,博主先截取了网友在大众点评上的评价,然后花60元购买了一笼8个的酱肉包,又花38元买了一笼8个的猪肉包。
在王府井狗不理店内吃包子后,博主总结说,酱肉包特别腻、没有用真材实料,而猪肉包则是皮厚馅少,面皮粘牙。“要说也没那么难吃,这种质量20块钱差不多,100块钱两屉有点贵。”
▲ 视频截图
事情随后发生了戏剧性变化,9月10日晚上,狗不理包子王府井店发布声明,称视频“恶语中伤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发布者侵犯了餐厅名誉权,餐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网络媒体的法律责任。并且表示已经报警。
餐厅提出:“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儿”发布传播虚假视频内容,侵犯了餐厅的名誉权;未征得餐厅同意,“谷月(岳)”工作室私自拍摄、剪辑,并向第三方提供带有不实信息的视频,侵犯餐厅的名誉权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现要求二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大于现有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在国内主流媒体公开道歉,餐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网络媒体法律责任。目前餐厅已报警并注册官方微博,发布官方声明,以正视听。
对此网友纷纷吐槽:“难吃还不让说了”“给差评就报警?????”
店家回应:邪不压正
记者致电狗不理包子(王府井总店),该店负责人称,店内明码标价,没卖过160元一笼的包子。视频中,“人均250,酱肉包竟然160元一笼”出现在开头的网友评价里。“说馅儿小,可以当时叫我退呀,消费者不会白花钱干这种傻事。””
店家回应“不觉得视频是一点点接起来的吗?邪不压正知道吗?事实就是事实。”
律师:消费者有权进行个人评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维维律师表示,从视频的内容看,该短片是消费者通过视频记录到餐厅体验的过程,主要是关于口味、食材、服务等方面的个人主观评价,没有虚构不实内容,不应被认定构成侵权。餐厅是公共场所,消费者购买了餐饮服务,也有权利对这个过程进行个人评价。
王维维认为,“餐厅的声明过于强硬,在这个事件中没有就服务不周之处诚恳致歉,是一个危机公关的典型失败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随后,视频拍摄者的回应
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当事博主在微博回应:“今天一早看到王府井狗不理的声明,说我的视频侵权、不真实、已报警了,真的吓我一跳!”
▲@ 谷岳微博回应
9月12日凌晨
记者再次搜索餐厅声明
发现已被从微博上删除
而且,“王府井狗不理餐厅”的账户也已无法搜索到。
负面评价由来已久
记者发现,除了狗不理王府井店,前门大栅栏步行街的狗不理店差评也不少,在大众点评网站上收录的15年来的精选点评中,最高频的关键词是“服务不佳”,高达531条,内容多为价格偏高不合理、餐厅服务意识差等等。
▲ 北京前门大栅栏步行街的狗不理包子消费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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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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