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英国的激进自由派标榜民族主义
柳展雄
为什么近代立宪政体首先在英国产生?这是学界的长盛不衰话题,最常见的解释是经济因素,不列颠早早开展圈地运动海外殖民,新兴资产阶级发达。《发明自由》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宪政民主并不是近现代才有的,在遥远的盎格鲁七国时代(公元5世纪到9世纪),这片土地就存在法治、有限政府和个人主义,然而诺曼征服(NormanConquest)改变了这一切,英伦三岛的本土民众受外来的诺曼人奴役,陷入黑暗专制。
威廉一世从欧陆引入农奴制、尊卑等级、君主崇拜等事物,当作政治上的枷锁,套在盎格鲁萨克逊人身上。小说家沃尔特·司各脱在《艾凡赫》,描述了两个族群的地位悬殊:“英格兰橡木兮,诺曼人伐之;英格兰人脖颈兮,诺曼人轭之;英格兰羹汤兮;诺曼人食之;英格兰之治兮,诺曼人主之;凡此四者之尽除兮,英格兰重返乐土之所系。”
根据辉格主义史学的观点,大不列颠政治演变历程隐藏一条线索:打倒诺曼统治者的专制枷锁,恢复英吉利人的古老自由,自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登陆不列颠岛屿,当上国王之后,英格兰历史就是一部反抗“诺曼之轭”(NormanYoke)的历史。
1069年北方各郡首倡起义,抗争者前仆后继,民乱一直延续到金雀花王朝时期。著名的1381年瓦特·泰勒起义与其说是阶级斗争,不如说是族群、文化上的斗争,泰勒要求废除诺曼人引进的农奴制,恢复诺曼征服之前的各项权利。
17世纪内战,资产阶级面对神圣不可侵犯的王权,祭出了“诺曼之轭”的旗帜,认定议会和普通法比王权更加古老,对抗查理一世的专横统治,并且把他送上断头台。诗人乔治·威瑟(GeorgeWither)目睹国王之死的场景,兴奋地写下:“这一刻,我们受诺曼人奴役的枷锁首次被打破了;英格兰冲破了枷锁,获得了自由。”
1688年光荣革命后,改革派重申“英吉利人自古以来就是自由的”这一信条,争取扩大普选,加强议会主权。那个时代几乎所有重要的政治活动家,如弥尔顿、霍布斯、威尔克斯均受“诺曼之轭”理论的影响,到了今天,仍然有人深信民主精神刻在盎格鲁民族的DNA里,本书作者丹尼尔·汉南(DanielHannan)即其中之一。在两党政治中,他属于强硬的保守党右翼党员,也就是说,汉南坚信英国人生来与众不同,英美文明具有优越性,凌驾于西方各国。
他笔下的盎格鲁萨克逊时代景象,滤上一层玫瑰色田园诗色彩。人民讲究契约与财产权,国王不能专断独行,必须听从“贤人会议”“群众大会”的民意。人人都在法律之下,从最尊贵的君主到最卑贱的农民,一律受普通法(TheCommonLaw)的约束。
诺曼征服后的不列颠成了失乐园,征服者威廉贪婪地调查臣民财产,以方便进行掠夺。按照盎格鲁编年史的记载:“他要求财产清查必须彻底执行,哪怕一头公牛,一头奶牛,或者一头猪,逃脱了他的调查都不允许。”清查结果汇成的报告,有个令人胆寒的名字——《末日审判书》。
12世纪编年史作家奥代里克·塔维利斯用幽怨的语气说:“英吉利人高声哀叹他们失去的自由,不断谋划怎么撼动这个如此严苛、忍无可忍的枷锁。”1381年,雇农和工匠在伦敦揭竿而起,他们的领袖瓦特·泰勒,要求跟国王查理二世面对面谈判。在王公大臣们看来,此举大逆不道,庶民怎么可以随便觐见君主。然而。泰勒认为,这没什么大惊小怪,在盎格鲁七国时代,君臣坐而论道,上下尊卑等级并不严格。
起义军领袖进一步宣称,自己不是犯上作乱,而是希望国王恢复旧时代的秩序,泰勒详细列举了萨克逊人在诺曼征服前的那些权利,包括自由进出城做买卖的权利,在所有森林、公地狩猎的权利,在所有河流湖泊打渔的权利。法国历史学家奥古斯汀·西耶里总结道:“1381年大反叛是一系列撒克逊人起义的最后篇章”。
在后世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心目中,16、17世纪的法官律师普遍相信在过去存在一套久远的“古老宪法(AncientConstitution)”。萨克逊时代类似尧舜三代之治,诺曼王朝类似暴秦。晚清的维新志士以“二千年皆秦政”的理由,来融合西洋民主思想;英国革命者宣称,诺曼入侵者的后裔查理一世,侵犯了民众的古老权利。
17世纪内战前后,爱德华·柯克、约翰·汉普登大力普及“诺曼之轭”的概念。议会军的军官约翰·埃尔在1640年说:“我们(即盎格鲁人)的先辈继承了日耳曼一支传下的血统,他们(即诺曼人)没有将自己混同于不列吞的原住民,而是把后者赶了出去。他们取得了绝对的土地所有权,因而得以保全他们的血缘、法律和语言不被破坏。”
议会阵营里,政治主张最左倾的约翰·李尔本(他因要求普选、土地公平分配,跟克伦威尔反目为仇),也自称不是激进分子。李尔本认为,自己只是打碎“诺曼之轭”,恢复撒克逊人曾经拥有过的古老权利。
后来北美殖民地以类似的名义,进行革命。建国先贤杰斐逊将美利坚人视为真正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独立革命其实是人们在新大陆重建撒克逊时代的自由国度。
诺曼代表了专制主义,而盎格鲁-撒克逊传统是法律、个人自治和代议制政府。今天,人们习惯上把联合王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合称为盎格鲁萨克逊国家,而不是诺曼国家。
严谨的历史学家很难接受“诺曼之轭”“古老宪法”之类的说法,部落民主制度并不稀奇,贤人会议和群众大会组织散漫,非常粗糙,无法跟近代程序正规、庄严肃穆的威斯敏斯特议会相比。部落民的自由自在,不等于政治学意义上的自由主义。
虽然“盎格鲁民族自古以来就是自由的”不尽符合史实,却非常适合作为理论口号,动员民众。法国人进行过类似的尝试,从古代部落民主制当中挖掘理论资源。1789年大革命的发动者宣称,今天法兰西民众的祖先是古罗马时期的高卢—凯尔特人,他们享受“帝力于我何有哉”的快乐生活,直到法兰克人侵略,自由遭到剥夺。
伟大的克洛维、查理曼其实是压迫法国的外族征服者,波旁王室则是征服者的后裔。上层社会联姻的习俗(从中世纪以来,法国贵族跟德国贵族通婚,很少下嫁到平民,以保持血统高贵),加剧了上下阶层的疏离感。
共和派理论家把反抗路易十四王权之举,解释为驱逐外族,恢复高卢人主权的民族解放运动,俄国叶卡捷琳娜女皇用一句话评论法国无套裤汉驱逐凡尔赛贵族:“高卢人正在把法兰克人赶出去”。
拿破仑上台后,顺应时势,建立凯尔特学院,研究高卢-凯尔特人与现代法兰西民族的文化连续性。布鲁斯?特里格著作《考古学思想史》详细阐发了法国大革命进程中,一直受忽略的文化罗曼蒂克情节。
法国原本可能塑造一套“高卢人自古以来是自由的”叙事神话,然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影响过于巨大,主导了民主派的理论动向。“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在海峡对岸也有一席之地,约翰·洛克著有《政府论》。大不列颠的思想市场上,百家争鸣,有人把共和制度追溯到古罗马传统,议会的捍卫者从西塞罗那里寻找论据,证明共和主义的优越性。议会领袖约翰·埃利奥特以李维《罗马史》为殷鉴,富有公民精神的罗马人,在尼禄、卡里古拉诸多暴君治下,成为奴仆,正如同英格兰人在查理一世的治下,成为奴仆。
“诺曼之轭”理论之所以能在思想市场上胜出,是因为契合了近代英法争霸的民族情绪。路易十四时期,全欧洲竞相追随凡尔赛的宫廷礼仪和高雅艺术品位,英伦上流社会也不例外。他们穿法国衣服,模仿法国时尚界的发型,购买法国奢侈品,连平常讲话都是说法语,嫌弃英语老土。
从征服者威廉到路易十四,法国牢牢掌握文化霸权。在“诺曼征服”中,诺曼领主不仅政治经济上压迫盎格鲁萨克逊人,而且在精神层面打断了他们的脊梁骨。诺曼侵略者把英语贬低为低贱的语言,从行政文书到法庭审判,统统采用法语。诺曼-法兰西文化深刻改造了英国,现在某些议会程序依然留有过去的痕迹,现任君主伊丽莎白二世批准议会的立法案,以法语句子“女王惟愿其如此”来结尾。
从肉类的单词明显看出文化变迁,在本地撒克逊语的牛(cow),经过屠宰烹饪,摆上餐桌后,变成法语词源的新名词:牛肉(beef),猪(pig)变成了猪肉(pork),羊(sheep)变成了羊肉(mut-ton)。贵族领主和农民佃户说着不同的语言,英语是下里巴人的语言,上不了台面,优雅的诗歌散文都是法文写成,专供上流社会。
本地的撒克逊人,为了跻身上层社会,模仿法国文化,掩藏起英吉利特色,甚至抛弃了祖先的名字。历史学者彼得·阿克罗伊德记载,1114年很多男子的取名是盎格鲁本土风格,叫索朗、雷诺、阿尔菲、莱马、戈德温、奥德里克、阿尔里克、萨洛依、阿尔维特、阿尔菲斯。到了这个世纪的末尾,这些名字全都消失了,人们改叫为罗伯特、理查德等诺曼化的名字。12世纪惠特比市,有个男孩因为受欺负,把自己的名字从托斯提戈改成了威廉。而那些古萨克逊名字,只有五个留存了下来:阿尔弗雷德、埃德加、埃德温、艾德蒙,爱德华。
经过漫长的三百年,来自欧洲诺曼底的领主骑士们逐渐本土化,适应岛国生活,百年战争加快了进程,王室对法国作战,动员下层民众,巩固国家认同感。最重要的是,他们接受了英语,到爱德华三世时期,几乎所有的诺曼贵族都能听得懂英语,在议会讨论和法庭辩论中,国王命令废弃法语,改用英语。15世纪英法百年战争中后期,诺曼人的子孙后裔,生活各方面完全英伦化,融入本土。
不料,英语的地位没稳固几天,法国文化卷土重来。亨利八世在位期间(1509-1547年),上层权贵重新说起了法语,毕竟英格兰在文化版图上位于穷乡僻壤,欧洲文艺中心是法国巴黎。
英伦三岛上流社会的法国化引来批评,18世纪作家托比亚斯·斯摩莱特嘲讽法国人“涂脂抹粉的脸,廉价俗艳的服装,可劲的时尚范儿”。激进改革领袖威尔克斯宣称,达官贵人已经堕落到数典忘祖的地步,而人民大众才代表了真正的盎格鲁精神。
英格兰苏格兰合并后,民族主义发展出新的含义。1756年,牧师约翰·弗里在布道时声称,英格兰人、苏格兰低地人都是同一个撒克逊种族的后裔,应当彼此和睦相处,并且善待威尔士人,毕竟他们是唯一的古英吉利人。不列颠人团结起来,共同对抗欧洲大陆的敌人。
岛国的排外主义情绪如此强大,以至于光荣革命的胜利者都要避让三分。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带来欧陆的文明,尤其是雇请一大批荷兰官员,把世界最先进的金融体系引入进来,伦敦的金融中心地位由此奠定。托利党人并未领情,反而抱怨外来的官员,挤占了本土英国人的位置。
《鲁滨孙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DanielDefoe),本职是英王政府的笔杆子。他针锋相对,写下一首讽刺诗,描述不列颠岛上的居民血统来源复杂,根本不存在所谓纯正的、地道的英吉利人。
诗的标题名为《真正的英国人》,内容为:“始于全人类的杂交体,这就是英国人。激烈的强迫,愤怒的欲望,生下了涂脂抹粉的不列吞人,或者是苏格兰人?是谁的种,就学谁的样儿,给小母牛上轭,犁罗马的地。一开始,就是一半这一半那的混血种,也不知是谁的名字,哪国人,说什么语言,祖上名声如何。新的混合体快快地诞生,撒克逊人和丹麦人的后代。”
笛福还多次嘲弄,不列颠岛国人是乡巴佬,眼界狭窄,既孤陋寡闻又骄傲自大。幸好威廉三世的执政比较短暂,民众反荷兰的排外情绪稍纵即逝,近代化进程中,大英帝国仇恨的主要对象仍然是法国。
盎格鲁萨克逊民族崇尚勤俭品质,以刚健质朴的约翰牛自诩,而法国以及亲法的英伦绅士贵族代表了游手好闲、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优雅的法国文化跟路易十四的政治专制捆绑在一起,难解难分,英国民主改革分子狂热反法,形成了全世界独特的民族荣誉感。
近代史上的后发国家,抗拒西方文明,强调本族文明优越性的群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反西式代议制倾向,德国的浪漫主义者,沙俄的斯拉夫派,奥斯曼的泛伊斯兰主义者,晚清的国粹派,莫不如此。这些国家的西化精英如果推行宪政制度,就要背负崇洋媚外的恶名。
但是英格兰不同,民主派以爱国主义自豪,权贵反倒成了奴颜婢膝、谄媚外国文化的“洋奴”,从英国内战到工业革命前期的议会扩大选举权斗争,民主人士一再以保家卫国的大义名分,反对亲法的统治阶级。
查理一世迎娶法兰西公主亨利埃塔·玛丽亚为妻;查理二世靠着波旁王朝的支持成功复辟;詹姆斯二世在光荣革命中失败后,流亡到法国,其子爱德华借助路易十四的力量,试图重登王位,复辟未果。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专制势力跟巴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法国提高王权的种种措施(设立常备军,不通过议会征税,宣扬君权神授思想),受到英吉利列王的赞赏和效仿。“诺曼之轭”的说法正是在此时广为流布,哈林顿、西德尼等议会主权论者,坚称议会能追溯到萨克逊时代,比王权更加悠久古老。人民的权利受到诺曼征服的破坏,《大宪章》恢复了一部分权利,又遭到亲法的君主专制势力破坏。
不列颠的民族意识就此定型:法治和民主精神是本国特色,而专制主义则是外来输入的。这也成为英式保守主义的特色,欧陆的保守派通常等同于专制派,而托利党以本民族的宪政传统自豪,英国国王的政府保护财产权与言论自由,只有欧陆国家才会出现暴政。
带有启蒙理性色彩的“天赋人权”论,在光荣革命时期传播度并不高,约翰·洛克生前只是个政局边缘人物,去世数十年后,他的思想才获得重视。在启蒙运动巅峰的18世纪后期,伦敦的改革派逐渐激进起来,辩论时言必称卢梭洛克,但是见识到法国大革命的雅各宾流血恐怖,他们望而却步,重新捡起“诺曼之轭”“古代宪法”的论调。激进派领袖、改革运动之父约翰·卡特莱特声明,从未想过除旧布新,只是恢复英格兰人的古老秩序,多数同僚做出类似表态。
只有潘恩一个罕见特例,从头到尾保持激进左倾立场,他瞧不起光荣革命,认为英式保守主义只是自吹自擂,潘恩对雅各宾主义的热爱至死不渝。总体上,英伦三岛的改革分子忠诚于国家,他们尊重君主的权威,甚至没想过废除贵族制度。
保守党人尊重法治和议会政体,排斥君主专制,“英格兰自古就是自由和宪政的国度”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共识。对自由的珍爱深入人心,不分党派,这就是近代立宪政体首先在英国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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