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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外资加仓人民币债券再迎利好!中国债市开放新政落地,交易时延首日交易破70亿
目前中国境内债券市场主要云集了大量长期被动投资型海外资金,其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若人民币债券交易制度能持续优化完善,就能吸引更多主动投资型海外投资机构入场。
“如今我们更有底气向总部申请更高额度投资人民币债券。”9月22日早上,一位境外投资机构中国区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9月21日晚,央行、国家外管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后,他迅速向基金总部建议将投资人民币债券的额度从2000万美元提高至350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21日起,相关部门已将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买卖交易时段延长至20:00。22日,根据外汇交易中心数据显示,运行首日共有33家境外机构通过债券通渠道和直接投资渠道(CIBM Direct)达成多笔交易,投资者所在地包括中国香港、新加坡、卢森堡、英国、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达成交易70亿元。交易方式涵盖对话报价、请求报价、匿名点击交易等。
“其实,基金总部一直打算加仓人民币债券头寸,但鉴于此前外汇汇出还存在某些繁琐流程,以及金融机构在提供即期结售汇服务方面存在限制,因此基金总部一直没能同意追加人民币债券投资额度。”他回忆说。现在,《规定》允许在本外币基本匹配的原则下,取消单币种(人民币或外币)投资的汇出比例限制;以及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即期结售汇的限制,他相信此次申请成功的胜算很高。
随着上述限制被取消,众多海外投资机构认为海外资本进出中国债券市场已初步实现了自由兑换与自由跨境流动。
记者多方了解到,在《规定》出台后,有意加仓人民币债券的海外投资机构不在少数。因为《规定》统一了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则,进一步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同时让他们打消了不同渠道交易操作便利度不一的顾虑,对投资人民币债券的兴趣更加浓厚。
“其实,我们期望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力度能更大”。一位通过QFII与CIBM渠道投资人民币债券的海外大型宏观经济型对冲基金经理向记者透露。在《规定》征求意见阶段,他们向相关部门建议能否引入名义持有人与多级托管制度,令人民币债券投资交易操作流程更符合国际惯例。
记者多方了解到,部分海外投资机构则建议在CIBM(通过代理行或直投模式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QFII/RQFII渠道下,能否更大范畴地拓宽境外投资者直接交易服务,从而提升人民币债券交易速度与交易结算效率。
Blue Line Futures市场策略师Phillip Streible指出,目前中国境内债券市场主要云集了大量长期被动投资型海外资金,其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若人民币债券交易制度能持续优化完善,就能吸引更多主动投资型海外投资机构入场,从而带来更多元化交易策略与交易活跃度。
人民币债券或迎海外加仓潮
记者多方了解到,《规定》对海外投资机构加仓人民币债券投资的最大利好,是它大幅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与取消即期结售汇限制。
“此前,QFII存在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的限制。”上述境外投资机构中国区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尽管2018年6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取消了上述限制,但在实际操作环节,QFII外汇资金汇出仍存在一些操作制约。比如他们在资金汇出前,需要储备不少资料报给相关部门完成备案,才能换汇实现投资本金利润汇出,整个操作流程相比欧美国家依然较慢,若遭遇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相关备案与资金换汇流出流程可能会大幅放缓,令境外投资机构总部认为人民币尚未实现自由兑换与自由跨境流动,因此不愿过多追加人民币债券投资额度。
此外,即期结售汇操作同样存在某些制约,尤其是结算代理机构在材料审核方面往往比较缓慢,导致海外机构错过最佳的结售汇价格与操作时机。
“过去两年,我们大部分人民币债券投资交易都是通过债券通渠道完成,因为它在资金自由兑换与跨境流动方面更加便捷高效。”他指出。由于债券通只能开展人民币债券现货交易,无法通过金融衍生品开展利率风险、债券价格波动等风险对冲,某种程度也制约了海外投资机构的加仓热情。
《规定》对此做了全面优化。一是在本外币基本匹配的原则下,取消单币种(人民币或外币)投资的汇出比例限制;二是以“人民币+外币”投资的境外投资者,仅对外币汇出采取一定匹配要求,并将汇出比例由110%放宽至120%。
一位采取双币模式(美元+人民币)投资人民币债券的美国债券投资型对冲基金亚太区首席代表向记者透露,目前上述政策足以满足他们的外币资金汇出需求。过去数年,他们外币投资部分(主要对象是人民币债券)的年化平均收益约在5%-6.5%之间,加之汇率套期保值所实现的约2%收益,完全可以在120%比例以内实现外汇汇出。
“在《规定》出台后,我们也向总部建议追加人民币债券投资额度。”他告诉记者。不过总部对此还有某些疑惑,比如《规定》要求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具有合理的相关度。他们想了解合理的相关度设定区间是多少。
再如《规定》提出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境外投资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他们想知道需要开展上述调整的外汇风险敞口变化幅度有多大;若海外投资机构已在境外采取风险对冲措施,能否豁免上述调整等。
“目前我们正与相关金融机构加强沟通,了解这些条款所对应的操作细则。”这位亚太区首席代表向记者透露。整体而言,随着《规定》出台,人民币债券将迎来海外机构新一轮加仓潮。
9月初,中央结算公司发布的8月债券托管量最新数据显示,当月海外机构的人民币债券托管面额达到24619.55亿元,较7月环比骤增1178.31亿元。
在他看来,随着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提速,加之人民币汇率持续走强,海外机构月均加仓人民币债券额仍会突破千亿大关。
期待自贸区金融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海外投资机构对人民币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有着更高的期望值。
上述海外大型宏观经济型对冲基金经理向记者透露,这两天他除了深入研究《规定》相关条款,还对北京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格外关注。
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对北京自贸区金融创新提出新要求——研究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渠道整合,研究推动境外投资者使用一个NRA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
“若能通过一个自贸区NRA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那么我们的资金兑换、跨境流动、杠杆融资操作便利度还将更上一层楼。”他坦言。目前他们只能先在境外进行2-4倍杠杆融资,再将相关资金通过QFII/债券通等渠道投向人民币债券,若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出现特定投资机会需要他们迅速扩大杠杆融资额投资获利时,上述操作流程太长将导致最佳投资机会错失。若相关部门允许他们用自贸区NRA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就可以在自贸区实现快速杠杆融资并投向人民币债券获利。
记者多方了解到,由于NRA账户的监管环境相对宽松,能让他们将NRA账户视为一个名义持有人账户,从而有效隐藏自己的人民币债券股票投资踪迹,达到基金的投资操作隐秘性要求,这让他们充满期待。
“不过,这与中国境内现行的实名制开户穿透式监管模式存在一定的冲突。“对冲基金BMOCapital Markets策略分析师Aaron Kohli向记者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海外投资机构对实名制开户穿透式监管的有顾虑。“围绕名义持有人账户与多级托管制度的设立,我们一方面建议中国相关部门择机尽早试点,另一方面也在说服总部投资委员会打消上述顾虑,从资产战略性配置角度加大人民币债券投资额度。”前述海外大型宏观经济型对冲基金经理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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