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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玩忽职守,“中标不自知”的渤海证券与3.75亿债券承销擦肩而过,还被河南省财政厅拉黑了。
9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红头文件,宣布取消渤海证券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原因竟是因为渤海证券未能在规定时间(9月10日)前完成3.75亿元发行款的缴纳,仅实际缴纳0.3亿元,构成严重违约。
9月23日早上,渤海证券回复媒体称,此次事件系该公司投行债券承销岗位员工杨某未勤勉尽责,直到9月11日傍晚才知悉第35至38期中标情况,错过缴纳该标段中标资金时机。事后渤海证券也曾积极协调,希望补缴中标资金,但最终未能成功。
事实上,渤海证券此次违约事件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根据事先签订的承销协议,渤海证券除被要求退出债券承销团,并向社会公告外,将在2年内无权再行申请加入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
违约错失承销团资格
2020年9月9日下午3点,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35至39期的发行招标正式启动,5期债券合计发行规模达356.31亿元。
作为60家承销团成员中的一员,渤海证券以承销团一般成员的身份参与了5只债券共计10.2亿元的投标,最终中标3.75亿元。
根据事先约定,渤海证券中标的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9月10日)前缴入指定账户。但河南省财政厅却指出,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
鉴于此,河南省财政厅公告称,决定解除与渤海证券此前签订的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莫名迟到的发行款
据了解,逾期未缴纳中标发行款项的情况在业内相当少见,渤海证券究竟是为何放弃了3.75亿元的中标项目呢?
9月23日上午,渤海证券相关负责人回应媒体称,此次事件系其投行债券承销岗位员工杨某未勤勉尽责,与发标方和意向投资人信息沟通不充分,未能及时全面掌握中标信息,直到9月11日傍晚才知悉第35至38期中标情况,错过缴纳该标段中标资金时机。
也即是说,渤海证券此次违约实为一场乌龙,其员工杨某因工作失误,忽视了35期至38期债券中标的3.45亿元,导致最终错过了发行款缴纳时间。
券商中国记者翻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发现,若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则将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
但该负责人表示,事后渤海证券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希望补缴中标资金,但最终未能成功,导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未能缴纳。
据中证报报道,双方此前签订的承销协议约定,渤海证券作为该省政府债券“承销团一般成员”,如果出现“未达到最低投标限额或最低承销额”等情形,将被要求退出债券承销团,并向社会公告,2年内无权再行申请加入该省政府债券承销团。
故而,河南省财政厅如今取消渤海证券承销团成员资格,依据也正在于此。
将给渤海证券带来怎样的影响?
渤海证券是在原天津证券、天津国际信托、天津信托、天津北方国际信托、天津滨海信托四家信托机构的证券营业部合并重组的基础上,集合国内多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证券公司,于2001年6月8日正式开业。
官网信息显示,渤海证券总部坐落于天津,其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在全国重要省市和地区设有20家分公司和46家证券营业部。在2020年的券商分类监管年度评级中,渤海证券获得了A类A级。
2019年年报显示,渤海证券主要业务条线营收总和为28.05亿元,自营业务营收占比最大为54.15%,较上年增长126.21%,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营收分别仅占15.57%和14.89%,其中投行业务营收为4.18亿元,同比增加95.28%。
而从盈利情况来看,2019年渤海证券主要业务条线利润总和为18.68亿元,利润率为66.60%。自营业务贡献仍旧最大,占比为65.31%,投行业务其次,占比17.31%。渤海证券表示,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营业利润率增幅较大,利润结构方面,自营业务、投行业务和经纪业务占比进一步上升。
可见,尽管目前投行业务营收规模仍相对有限,但投行在渤海证券业务结构中的地位仍相当重要。
渤海证券称,在2019年较为不利的债券市场环境下,该公司累计协助各类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项目29支,涉及融资规模258.25亿元,并作为多个地方政府债承销团团员共计中标规模21.8亿元。
换言之,此次丢掉的3.75亿元的河南省政府债项目,几乎相当于其2019年全年地方政府债承销规模的五分之一。且此次乌龙违约事件的公开是否会对其接下来的业务造成影响还尚未可知。
而按照渤海证券的规划,2020年其投行业务将进一步推进布局IPO、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债券类业务,将继续增加业务辐射范围,加大创新力度,打造业务合作模式,推动公司改革攻坚。逐步实现单一投行向综合投行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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