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数字化城市建设“有效率”更要“有温度”


来源:经济日报   时间:2021-03-03 09:44:30


原标题:信息无障碍建设让城市更有温度

韩建飞 关 兵

数字化正以不可逆转之势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如今,越来越多地区正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的数字化转型对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意义重大。然而,数字化城市在提供“有效率”服务的同时,更需要“有温度”,更加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化发展真正实现普惠、包容和公平。

关注特殊群体诉求,保留传统公共服务渠道。认真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在加快推进数字技术的同时,兼顾不同群体的信息技术使用能力,给出“非数字化”选项,保留电话、线下人工服务等传统渠道,避免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诉求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被忽视。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造一批社区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特殊群体提供代购代缴、出行陪伴、上门诊疗等便利服务。

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将信息无障碍纳入到相关法律法规中,让特殊群体在数字化道路上不“掉队”。各级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项资金,通过购买技能培训服务或发放技能培训券等方式,推动“公益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进养老院,为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学习课程”,从根本上消弭“数字鸿沟”。

支持新技术发展与应用,鼓励企业研发生产针对特殊群体的自助公共服务设备。制定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企业开发适用于特殊群体的智能终端与应用程序或无障碍智能产品;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引导制造企业设计开发符合特殊群体使用习惯的智能终端产品,研发虚拟现实、脑控、盲用、大字幕以及朗读功能等智能硬件配套产品。

加强宣传与推广力度,推进信息无障碍产品健康有序发展。搭建供需对接信息平台,及时将特殊群体的信息无障碍需求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企业,加强相关产品供给,并充分利用老年人团体、电商平台等加强产品宣传推广;加强信息无障碍知识培训,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爱心捐赠、对口帮扶、义务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参与信息无障碍建设与推广;建立信息无障碍发展考核评估机制,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与政府治理能力建设、城市荣誉、企业社会责任等工作相结合。

保护特殊群体隐私,防范信息技术带来的潜在风险。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者和高危人群,无障碍数字化转型应高度关注他们的利益。一方面应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监管治理,持续推进网站、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应用场景和人群结构,制定个人信息分级分类标准,建立专门的信息保护监管机构,明确响应级别的保护措施;针对可能涉及特殊群体的各个环节,开展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处理,提高特殊群体信息使用安全程度。

(作者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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