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食品掺假,民盟中央提案建议建立失信惩戒和食品召回制度
作者:夏旭田
近年来食品掺假事件屡屡发生,食品真实性问题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今年两会上,民盟中央提交的一份《关于加强食品掺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提案》建议,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源头把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对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环节严格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建立合格食品产地准出和基地保障制度;构建全国重点食品掺假数据库系统。
该提案还建议,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管,提升对重点品类食品常见掺假手段的检测能力,形成威慑和示范效应。
该提案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食品安全热点事件显著减少,但新的以欺诈、非法添加为代表的食品掺假问题不容忽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9年食品安全领域十大典型案例显示,食品掺假事件比例明显增加。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近年来国内食品造假、掺伪等情况比较普遍,而且形式多样、层出不穷,除了此前备受关注的注水肉,猪肉、禽肉冒充羊肉用做烧烤等现象外,近年来还出现了诸如蜂蜜掺伪、调味品掺伪、大米打蜡、辣椒面掺红砖粉、玉米或马铃薯淀粉冒充藕粉、木耳加糖或硫酸镁(铜)增重等诸多问题。
提案指出,如今随着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食品产业链不断延伸,食品供应链日趋国际化,食品掺假事件的负面影响巨大。因此,加强和完善食品掺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是推进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治理的重要内容。
为此,该提案建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建立红黑榜制度。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动态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
在加强食品掺假防控区域联动协作上,提案建议建立从源头把控的食品安全体系,对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环节严格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抽检,建立合格食品产地准出和基地保障制度。推进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基因鉴别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先进检测方法,对产品质量安全和运输状况进行追溯和监控。构建食品掺假全国防控区域合作协查联动环境,探索实施跨区域一体化全产业链监管。
该提案还建议,构建全国重点食品掺假数据库系统,实现食品掺假信息共享。由食品专业机构按食品大类创建食品掺假数据库,详细记录国内外食品掺假事件编号、事件来源及事件产品所涉及的食品种类、掺假手段、掺假环节等信息,提供一个系统化的方法来确定食物是否处于较大的欺诈风险。建立可能掺假食品风险预警数据库,该数据库可全面获知黑名单物质的背景资料,并对黑名单物质进行合理归类,及时有效地掌握食品欺诈行为,对潜在的风险进行预估,并协助基层执法部门掌握食品掺假的重点产品品种和风险环节。建立全国食品掺假权威网站,分析掺假食品特点,重点布控食品掺假重灾区,并对食品掺假信息进行特别通告,给政府监管和消费者购买提供参考。
同时,该提案建议,继续加大对食品掺假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进出口商品检测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法制监管。加快食品真实性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如针对食品种类、加工工艺、年份声称、产地声称、新鲜度、掺兑物检测等,尽快建立标准。继续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掺假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严格追究受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提案建议,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管,提升对重点品类食品常见掺假手段的检测能力,形成威慑和示范效应。
此外,提案还建议,加大对食品掺假检测技术研发的经费投入,着重加强对快速鉴别技术、方法的研发,加大对食品物种鉴别、原产地鉴定等技术的开发力度,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食品掺假判定问题,提高食品掺假监测水平。解决食品真实性有效检测手段的技术瓶颈问题,攻克食品真实性技术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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