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涉嫌财务造假拟被罚 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来源:证券时报网   时间:2021-03-04 15:38:44


原标题:中信国安(维权)涉嫌财务造假拟被罚 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中信国安(000839)3月3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虽然消息相对偏负面,但是公司股价却在今日表现平稳,并未跟随大盘股指向下展开调整。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中信国安报于2.22元,上涨0.03元,涨幅为1.37%。据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对中信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虽然涉嫌违规事宜发生的比较早,但只要证监会处罚能够落地,在相关时间段买卖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依然有索赔机会。”此前即已对中信国安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保持关注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介绍称。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指出,根据公开资料并结合中信国安的股价走势,受损投资者不在少数。宋一欣律师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期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索赔最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

另外,许峰律师提醒说,由于该案可索赔时间段有点长,索赔条件是否发生改变以及结果,最终以法院认定的条件为准。

文章作者: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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