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再提中小银行:继续多渠道补充资本
作者:家俊辉
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银行在服务实力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资本约束,比如自身治理能力薄弱。
继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后,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强化公司治理”。
中小行资本补充渠道待拓宽
在经济增速放缓,监管持续加强的大背景下,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的盈利能力下滑,不良资产上升,资本明显承压。
尤其是2021年,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民经济的冲击,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让利实体经济,强化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这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变得更为迫切。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小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弱势群体,但却在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促进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自2020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会议多次研究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2021年1月28日,银保监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时也指出,要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继续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助于提升中小银行稳健发展能力和服务经济能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近年来我国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面采取了较多的支持政策,取得一定效果。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和工具仍然较少,资本补充压力仍然较大。
董希淼建议,下一步应加快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一方面,银行需要内外源相结合进行资本补充。“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靠提升盈利能力,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并适当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外源性资本补充则要根据市场情况统筹运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工具适当补充,比如适时通过优先股、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另一方面,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配合,继续加强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支持力度。“除永续债、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之外,还可以继续探索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进一步增强资本补充工具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降低资本补充的成本。”董希淼表示,金融管理部门也应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效率,并赋予商业银行一定的发行自主性。
对此,北京看懂研究院研究员李凤文表示,地方政府应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创造条件,鼓励地方优质企业入股银行机构,同时为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牵线搭桥。通过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提升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效能,增强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数据显示,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有200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据了解,截至2021年2月底,共有广东、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5个地区发行专项债用作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发行总额506亿元,共29家中小银行的资本得到有效补充。3月2日晚间,四川省披露,拟发行114亿专项债,通过转股协议存款补充21家中小银行资本。
持续强化中小行公司治理
近年来,随着国内金融行业风控水平的提高,叠加强监管,我国银行业总体运行平稳。
2020年4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银行保险业一季度运行发展情况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表示,银保监会发布了股权管理办法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大了股东股权违法违规乱象治理力度,稳妥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整治,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曾撰文指出,股权结构失衡、高管履职有效性不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约束性不足等问题是部分中小银行发展的内在隐患,进一步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迫在眉睫。
对此,监管层也并不讳言。2021年1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我国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包括部分机构股权结构不透明,股权代持、隐形股东问题较为突出,董事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规范等。
李凤文对记者表示,由于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架构不合理,个别银行机构在经营发展中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三会一层职责不清,履职不到位,或者存在交叉履职的问题,没有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导致业务经营出现偏差,偏离服务宗旨,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致使风险不断发生。“还有的银行机构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影响了对实体经济的有力支撑,也影响了自身业务健康发展,加大了金融风险。”
如何完善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董希淼从四方面提出了建议,一是优化股东结构,加强股东资质管理;二是加强董、监事会建设,强化监事会监督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银行关联交易的范围;四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对此,监管层也明确表态。梁涛表示,银保监会坚持将健全公司治理作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据梁涛介绍,今年银保监会将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抓紧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大股东行为监管、关联交易管理、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等监管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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