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陈旭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进出口量稳质升,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目标设定增长6%以上 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中国经济受到比较显著的挑战。在当年5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提及年度增长预期目标。
当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曾表示,2020年没有提出经济增长的具体目标,主要是因为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
时隔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出现年度增长预期目标的表述,这是一个反映2021年中国经济运行态势的重大信号。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重提年度增长预期目标的考虑,李克强总理在作报告时强调,经济增速是综合性指标,今年预期目标设定为6%以上,考虑了经济运行恢复情况,有利于引导各方面集中精力推进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程恩富在接受采访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受疫情影响,2020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依据目前国内外的现状和走势,公开宣布的预测性和指导性指标,都是有条件、有信心可以实现的,我们应砥砺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不少观点认为,2021年中国经济有可能实现8%以上的高增长,但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今年增长预期目标仍设定在6%左右的中高速区间,并未设定一个较高的预期目标。
对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分析,对于2021年经济走势,要防止出现“数字幻觉”。比如,今年一季度经济增速可能会很高,这与去年较低的基数有关,这个时候大家不要误判,以为中国经济又会进入高速增长期。
“十四五”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对于“十四五”时期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李克强总理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阐述。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物价水平保持总体平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除年度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外,此次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提及大量民生领域指标。例如,报告指出,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
李克强总理在作报告时指出,经济增速、就业、物价等预期目标,体现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要求,与今后目标平稳衔接,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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