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1万!被举报公司遭监管处罚!深陷内卷化管理旋涡,保险企业如何自救?
来源:保险文化
一则信息披露公告,公布出此前被热议的举报事件的结果——
3月9日,某寿险公司官网公布一则行政处罚情况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处罚决定书,该寿险公司某分公司因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被所属银保监局合并处以罚款51万元。
该寿险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指出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排查整改,后续将继续深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强化合规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从2月24日举报事件发生,到3月9日处罚结果出炉,整个过程仅十几天,不得不承认网络的效应及监管的速度。
我国保险企业内控机制的三个现状
“内控机制不健全”,引起轩然大波的这一问题折射出保险企业已深陷管理内卷化的漩涡。
什么是内控机制?这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这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保险企业的内控机制有三个典型特征:
一是风险意识薄弱,承保不规范。一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以保费论英雄,一切向保费看齐,大家为了扩大业务规模而忽视了承保的质量,风险意识薄弱。对基层和代理人的考核与奖励均以保费为标准。重重压力之下,导致销售动作变形,违规操作,严重损害公司及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内部稽核功能发挥有限,难以促进内控体系完善。在美国,内部审计协会早就把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作为内部稽核的主要内容,其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并列作为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明确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认为内部稽核人员在风险管理的监控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他们必须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监督、评价、检查、报告和改革企业风险管理。而在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将其内部稽核工作的重点放在业务经营合规性、财务收支真实性等方面,对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的稽核则十分欠缺。
三是组织结构设置不科学。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普遍存在设置不科学,层级结构复杂,经营管理决策执行乏力的问题。
针对如何健全内控机制,专家指出,应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流程,使公司内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过程真正融为一体,并借助统一的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作业流程标准化,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系统外操作。
此外,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其次,加强团队合作,增强组织弹性。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箭在弦上
除了管理的内卷,举报事件还折射出激励约束机制的滞后。早在去年8月,银保监会就印发《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其中针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近年来,部分机构考核机制存在明显的短视化倾向,薪酬分配过于向业务部门倾斜,高管人员薪酬与其承担的风险责任不够匹配,薪酬形式过于单一,中长期激励不足,不利于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要着力构建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精神与物质兼备的激励约束机制。牢固树立“党建是生产力、反腐是生产力、管理是生产力”的理念,坚持对党务工作、风险管理、内控内审等人员一体激励。
《方案》强调,2021年将重点完善薪酬机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格保障党务工作、风险管理、内控内审等人员合理待遇,切实改变当前部分机构对业务部门过度激励、前中后台薪酬分配不合理的情况。研究制定中长期激励规范指引,推动完善高管薪酬结构,加强员工持股问题调查研究,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制机制,推广内部审计同时向监事长报告等良好实践。
下一步,将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不断完善市场化薪酬制度及其他激励方式,如股票期权、培训进修机会、高管公益捐赠额度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中强化授予荣誉称号等非物质奖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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