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终于出手了!购房被拒投诉售楼处,房地产“人脸识别第一案”在慈溪审理
来源:镁刻地产
近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有多火?有机构引入人脸识别技术,将老师学生上课时表情纳入了检测采集范围,有部分地方银行布局人脸识别、区块链技术,有售楼处为避免渠道佣金之争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不过,由于使用不当,有人将这一技术的使用方售楼处告上了检察院,地产行业的“人脸识别第一案”目前正在浙江慈溪市检察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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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录脸”后找中介购房被拒
日前,“被录脸”的李小姐怒拨全国检察服务电话12309,讲述了自己买房的遭遇。
在杭州湾某地上班的李小姐在春节前辗转几个楼盘看房。当她打算享受购房优惠,通过中介机构分销购房时,却被无情地劝退。
中介的理由令人崩溃:“对不起,你已经被售楼处的人脸识别记录了,没法给你优惠。”
在李小姐电话举报后,浙江省慈溪检察院派出检察官暗访。经过两天的暗访,检察官们发现在他们走访的10多个楼盘,大部分存在这样的情况,在售楼处的角落,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
相关证据出示
“经群众举报,我们发现宁波杭州湾新区部分房企售楼处装有多个人脸识别摄像头,销售人员均称可存储买房人脸部特征,用于比对和识别买房人,且售楼大厅未明示收集买房人脸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更未主动告知并经买房人同意。上述收集人脸信息的做法,涉嫌侵犯不特定消费者知情权、隐私权等社会公共利益......”
慈溪检察院很快以“如何加强房企售楼处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监管”为议题,在全省率先就杭州湾新区部分售楼处人脸识别系统涉嫌侵犯不特定消费者人脸信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召开检察听证会,共谋保护人脸信息安全治本之策。这样的听证会在全省还是第一次。
慈溪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第七检察部副主任马津津向与会人员出示了调查核实的相关事实证据。参与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组织代表、律师代表、法学专家、软件技术专家等。
听证员陆逸翔(律师代表)表示:“本案中楼盘开发公司的行为系违法收集买房人的个人生物信息,属于侵害不特定消费者个人信息,社会公共利益已受到侵害。希望检察机关采用检察建议等诉前方式,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以实现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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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费之争是根由
实际上,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曾在2020年引起过轩然大波。镁编曾以看房者身份走访广州黄埔万科城市之光售楼部时,发现内部至少有5台人脸识别摄像头,3个进门各有一台,沙盘附近还有两台。销售人员也表示,确实有人脸识别系统,但售楼部对人脸识别并无公开提示。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认为,商家在公开场合安装监控,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是正常的。但在客户未知情况下录入人脸信息,并转入营销通道中来判定客户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常的营销行为。开发商依照此信息来决定差异化对待客户,也涉嫌不正当竞争,并且有侵犯客户隐私权的嫌疑,后续这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技术介入,并给出明确界定。对这种具有不正当倾向的竞争要及时制止,这是对开发商负责,更是对市场、对消费者负责。
据《每日经济新闻》此前调查报道,开发商之所以采用这种非常规的识别手段,主要是因为渠道费之争,锁定客户所属渠道,杜绝“内单外挂”。
一般而言,“渠道舞弊”有三种形式。一是内单外挂,即置业顾问藏匿自然来访客户,飞单给外场渠道,联合作弊,获取不当利益;二是外场洗客,即中介渠道串通开发商行销拓客团队(指出门主动推销的人员),或利诱其它佣金较低渠道,将客户转至高佣金渠道成交;三是渠道截客,即中介人员在案场周边,甚至案场内,拦截自然到访客户,唆使利诱客户以渠道客户名义成交。
事实上,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国”两会“围绕规范人脸识别应用的提出相关建议、提案的超过5人次。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建议,立即清理整顿非必要的人脸识别,明确规定人脸识别使用范围,她认为“人脸识别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永久性与不可替换性,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并建议由公安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应用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相应审批标准及程序,加强资源统筹、部门协作、信息共享。
慈溪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红晖指出,“从现有情况看,一些企业或单位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时,漠视公众知情权隐私权。因此,希望各当事主体在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消费者信息保护义务。”
目前,慈溪市检察院就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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