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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拉卡拉频频被投诉“私自扣费” 拟复购子公司面临超3万例小贷纠纷
宋咏婷
随着人们消费、支付方式越来越多地朝着互联网化发展,金融、支付行业也日益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之一,在追求增长的同时,风险也不可忽视。
过去几年,拉卡拉因卷入盗刷银行卡等案件多次被央视曝光。今年以来,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仍能频繁见到拉卡拉的身影,有关“私自扣费”、“虚假宣传”等仍是拉卡拉绕不开的话题。
近日,拉卡拉总经理舒世忠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由营销总监陈烈接任。创始人孙陶然曾公开表示:“公司的核心是总经理”,此番新任总经理上任,能否帮助拉卡拉改变投诉频发的现状仍有待考察。
“私自扣款”投诉频频
截至3月12日,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拉卡拉的投诉总量共4810例,被诉缘由主要是“私自扣费”、“虚假宣传”等。
虽然拉卡拉针对投诉的回复率较高,完成率也达到90%左右。不过这也侧面印证了用户投诉内容并非空穴来风,“私自扣取流量费”等行为确有其事。
一名消费者投诉称:“办理的时候说好的没有任何费用,快一年了突然扣我45块钱说是流量卡的年费。如果有年费的话,为什么不在激活的时候扣除,这是在恶意扣费。”
有关“私自扣取流量费45元”的投诉并不是孤例。另一位用户则表示:“激活信用卡后,业务员送了拉卡拉POS机,当时未说明要扣费,现在我第一次用,发现到账数额不对,我就问了业务员,他说拉卡拉机器里有一张卡,年租45元。那么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拉卡拉涉嫌欺诈,投诉到底。”
笔者在亲身体验时也遇到此类问题。某拉卡拉POS机推销人员在向笔者推销时声称免费办理,但并未事先告知使用后会“收取流量费”一事,在笔者追问下才承认:“流量费是你激活一个月后有个通讯费,就是机器里面有个流量卡,相当于手机卡那种,45元一年,一年一次。”
在免费赠送拉卡拉POS机的营销下,不少消费者会因为“免费”的诱惑尝试使用产品。《投资者网》就消费者投诉的“私自扣取流量费”一事向拉卡拉求证,并未获得有效回复。
业务推广疑似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0月,新浪财经援引《商学院》报道《信用卡套现灰产调查:拉卡拉销售人员向个人用户推销POS机》一文。随后,拉卡拉火速对“公司销售人员向个人用户推销POS机”进行了回应,并表示:“拉卡拉严格遵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POS机业务。对于冒用拉卡拉名义进行违规操作的行为,我们一向严查不怠。”不过,拉卡拉并未就文章中提及的“信用卡套现灰产”作出回应。
近日,《投资者网》通过拉卡拉POS交流群联系到某省拉卡拉省代理,对方称:“拉卡拉POS机商户版和个人版都可以进行收款,其中商户版需要一定费用,同时需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比较麻烦。个人版是免费的,只需要银行卡、身份证就行了。”
在被问及“拉卡拉个人版POS机在使用上有何优势”时,该名销售人员表示:“就像你在网上看到的那种,实现个人的资金周转。”他举例称,“如果你准备换房换车,暂时缺一部分钱,但假如你信用卡额度有10万,你就可以通过机器将钱弄出来,等你下个月货款到位了再还回去。这样的话手续费和利率比你去抵押贷款低很多。”
当笔者问到“自己用个人版POS机刷信用卡时会不会有风险”,对方提供了与另一名客户的聊天截图,其中提到:“刷卡后拉卡拉公司系统会根据金额和刷卡时间段匹配类似商户。相比之下,小品牌就没有那么多真实商户,如果被发卡行识别到很大几率会封卡或者降额。”
用户利用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类似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吗?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余能军律师认为:“如果支付机构明知套现存在而纵容显然是有责任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信用卡套现行为普遍存在,主要还是因为对支付机构来说也有巨大的利益诱惑。”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从销售源头上理应能够杜绝此类现象。比如在申请个人版POS机时需要严格审查商户、要求商户有真实的业务量和业务需求,并且也要根据央行的规定进行核查。”
《投资者网》就上述问题的真实性,以及拉卡拉在防范虚假交易来套取现金方面的应对措施等问题向拉卡拉求证,但未获得对方回复。
转型成效尚待观察
单就业绩表现来看,拉卡拉的支付业务或已出现下滑迹象。
2019年度,拉卡拉营业收入首次出现下滑,同比下降14%。2020年业绩快报显示,拉卡拉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57亿元,同比增长13.42%。不过这一数据与2018年营收相比仍偏低。
交易规模、活跃商户规模下滑或是拖累2019年业绩的主因。拉卡拉在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称,2019年收单交易金额同比下降11.03%、活跃商户数同比下降15.71%,造成全年支付业务收入相应同比下降16.74%。
上市后,拉卡拉也在传统支付业务以外的其他领域谋求转型,并提出以支付为切入,协同“支付、金融、电商、信息”四大科技业务板块进入战略4.0阶段。目前来看,拉卡拉业务由支付业务和商户服务业务构成。业绩快报显示,2020年公司商户经营业务全年实现收入6.33亿元,同比增长43%,但在总营收中的占比仍然偏低,仅11.39%。
去年4月,拉卡拉称拟通过复购广州众赢维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维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众赢”)提升金融科技能力。据了解,包括广州众赢和深圳众赢在内的10家金融增值业务公司曾于2016年底被拉卡拉剥离,彼时交易对价合计约14.44亿元。
此次复购行为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及市场热议,针对市场质疑是否涉嫌向外利益输送,拉卡拉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解释称,相对于剥离时广州众赢、深圳众赢的对价增加值为16.14亿元,主要因股东的持续实收资本投入11.93亿元和历年累计净利润(已扣除分红)增加净资产4.2亿元。由此,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
此外,广州众赢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拉卡拉网络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而企查查显示,该子公司涉及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超3万例。大批量的贷款纠纷是否会为拉卡拉带来潜在法律风险?《投资者网》就相关问题向拉卡拉求证,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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