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马上评|丽江组织观看“低价游”警示视频,说明什么?
近日,云南省丽江两部门召开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跟拍云南低价游:游客遭威胁不消费纳入征信》。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3月14日,澎湃新闻刊发《跟拍云南低价游:游客遭威胁不消费纳入征信》,画面中,导游不断警告游客“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数据会上传到云南省旅游系统,钱不够可以问导游借”。
问题被曝光后,云南文旅厅立即责成昆明、大理、丽江展开调查,尤其是丽江,连夜开会、看视频,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
组织看警示教育视频的做法是明智的。“不消费会影响征信”是当地导游的信口雌黄,涉嫌强迫购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现在被媒体进行了报道。对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甚至政府来说,这件由“下面”惹的麻烦,给当地的旅游行业甚至地区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怎么办?丽江官方的反应,一是即时回复,二是进行调查,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这种对待媒体舆论监督的态度和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在互联网时代,媒体报道的传播是快速且广泛的。虽然被曝光的问题多发生在企业,但它所牵涉到的可能是相关行业、相关监管部门,甚至是当地的政府的相关履职问题。这就是为什么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媒体批评的是某一个企业的问题,却引起了它的上级主管单位或者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个别当地官员)的抵触。有些主司人怕担责,怕丢自己的脸面,甚或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但是,有句老话叫“越描越黑”,对发生在一个地区或者一个行业中的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既然已经被披露于众了,谁再想“捂”是捂不住的,“压”也是白费劲的。相反,还会产生更加恶劣的影响、更坏的后果。因为,“用脚投票”的消费者,眼睛是雪亮的。
每到“315”这一专属消费者维权的日子,全国各地媒体都会发布比平常更多的侵害消费权益问题的新闻报道。“315”的集中曝光,形成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声势热潮,这很有必要。面对被媒体曝光的一个个问题,除了当事企业应当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并整改外,还应当促动有关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乃至地区政府,切实做到以人民利益至上,善待媒体的批评曝光。不只是在“315”这一天要这样,每一天都应该如此。
对于少数一看到或听到与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相关的媒体批评,就火冒三丈或者暴跳如雷的人,丽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也是另一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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