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恩资本
港交所,于3月15日刊发《2020年上市委员会报告》回顾上市委员会2020年的工作,并展望2021年及以后的政策方向。
报告显示,2020年,上市委员会审理了151份上市申请(较前一年减少23%),并对27宗复核及24宗纪律个案进行聆讯。上市委员会属下的小组委员会亦举行会议,讨论有关海外发行人来港上市制度、优化新股价格发现程序、检讨纪律处分权力、检讨《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的机制、股份期权计划制度以及企业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等议题。年内联交所刊发了4份新指引信、6项新上市决策、4份咨询文件、及5份咨询总结。
审理上市申请151家、批准申请148家
上市委员会的其中一项主要职责是考虑是否批准主板及GEM的新上市申请。上市科可拒绝主板上市申请,但上市委员会才具有批准主板上市申请的权力。上市委员会考虑有关上市申请时主要参考上市科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是否批准有关申请的建议)。就委员会所审理的每项申请,委员会可以附带或不附带条件批准申请、拒绝申请或延迟决定以待取得进一步数据。
2020年,上市委员会在审理151份(2019年:197份)上市申请。其中:
批准申请148份(2019年:179份),批准申请比率为98.01%(2019年:90.86%);
拒绝申请1份(2019年:17份),拒绝申请比率为0.67%(2019年:8.62%)。
新经济公司
2020年,新经济公司上市数目继续增加,尤其是美国上市的大中华发行人按《主板上市规则》第十九C章 ‘回流’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个案数目,由2019年仅1家大增至2020年的9家。2020年这些发行人的香港首次公开发行集资额合共1,313.3亿港元。
在2020年底,新经济新股占总市值22%,而总体来看,该等新股现时的日均成交为177.77亿港元,占市场成交17%。
根据港交所年报资料,2020年香港新上市50家新经济公司,占当年募资额的64%,包括22家生物科技公司和第二上市公司,这22家共募资1,649亿港元。
港交所上市审核流程概览(2019.09版)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有赴港IPO 发行上市的意向,则从前期的筹划考虑,到中期的上市申请(A1申请表)审核,再到后期的上市聆讯,最后成功发行并挂牌上市交易,大致需要经历下图所示的各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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