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加大对外卖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治理力度,“二选一”再受监管
作者:张雅婷
外卖平台多次因“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被罚。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对网络订餐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治理力度,鼓励平台加大补贴力度。
上述通知显示,加大对网络订餐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治理力度,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 、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鼓励网络订餐平台通过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结算、加大流量支持和宣传推广等方式,帮助平台内经营者减轻压力。支持市场主体搭建本市网络订餐平台,进一步降低餐饮企业线上经营成本。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提交团体提案,聚焦外卖平台的反垄断和佣金问题。
提案指出,平台抽拥在10-15%区间才是餐饮企业可以接受的,但实际抽佣往往高于这个比例。虽然平台偶有佣金返还政策,但返还的佣金并不能提现,而只能继续在平台使用,实质是变相地将佣金转化为餐企的营销推广费用。
同时,美团、饿了么市场份额分别占据59%、36%,餐饮企业没有任何议价能力,只能听任平台定价。有鉴于此,餐饮业委员会建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外卖平台监管,做到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出台加强外卖平台佣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降低外卖平台的佣金费率,防止形成行业垄断。
饿了么与美团曾多次因“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互诉至法院,双方均多次因此被罚。
随着“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加剧,引起了国家监管部门的重视。同时,对于“二选一”现象涉嫌反垄断的监管也逐渐收紧、完善。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拟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印发并实施《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3·15”当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当前新业态中最典型的平台性服务,明确归纳为“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同时,点明了“二选一”的不正当手段,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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