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地方动真格了!这4家险企被罚车险停业半个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在吉林银保监局的指导下,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了车险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会议通过了对1月、2月新车自主定价系数超0.97的都邦财险吉林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吉林分公司、中华财险吉林分公司、永诚财险吉林分公司做出停止全省商业车险新车条款、费率15天的自律处罚决定,定于2021年3月19日起执行。
侵害消费者利益,罚!
为规范车险销售行为,吉林省地方监管机构可谓煞费苦心,上述惩罚行为也事出有因。
在车险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与会代表讨论并全体通过了《关于落实<吉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行业自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处罚措施正是源自此《方案》。《方案》将市场主体分为A、B、C三类,并相应规定了三档险企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整体下限。
其中,A类险企的自主定价系数整体下限最高为0.84,包括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大地保险;B类险企的自主定价系数整体下限最高为0.83,包括国寿财险、安华农险、阳光财险、天安财险、华安保险、中华财险;C类的则为0.82,包括太平财险、大家财险、永诚财险、华泰财险、英大财险、都邦财险、安盟财险、鑫安财险、众安保险、泰康财险。
在监测指标回溯及整改办法方面,《方案》要求建立车险经营指标回溯自律规定,按期监测通报各主体的执行情况。
包括:突破商业车险整体自主定价系数均值下限0.84-0.82、新车自主定价系数均值上限0.97的情况;突破车险报备逐单手续费上限23%-25%的行为;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违规支付手续费或给予保险合同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车险违规违法行为。
业内人士专家分析认为,自主定价系数超上限意味着新车保费贵,从行业监管的角度来说,此举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通知》对上述4家公司进行处罚。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案》明确,自主定价系数偏离监管值(整体和新车分别监测)1次,其辖内偏离自主定价系数市(州)中签单保费规模最大的市(州)公司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1个月;偏离2次,其全省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1个月。
《方案》明确,若其他违规行为(手续费及其他市场违规行为)出现1次,行业内通报该公司违规情况,提示自查自纠;违规2次,该公司市(州)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须到协会签署主动停业整改承诺书,自愿在该地区停止使用商业险条款费率1周(如停业期间通过其他方式绕开自律规定停业时间延长至1个月);违规3次及3次以上(包括同一公司不同市(州)累计),该公司省公司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须到协会签署主动停业整改承诺书,自愿在该公司全省停止使用商业险条款费率1个月。
此外,《方案》要求成立省级及市(州)行业车险市场监督小组,共计三组,采取每月轮值制度,并由省级及市(州)会员公司车险部负责人为参与。
记者 房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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