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井食品“静默期”发声:质疑“销售收入真实性”是断章取义
“因公司处于中报披露前的静默期,不便接受采访。”安井食品(603345,SH;昨日收盘价144.35元)在公告中表示。
7月29日,安井食品发布公告称,其关注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题为《安井食品:离奇消失的经销商》的文章。“公司第一时间关注到上述报道并立即展开认真核实,为了避免对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媒体质疑文章针对安井食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多家经销商注销、存货异常及高管减持等进行了报道。
安井:统计口径存在差异
“仅凭部分经销商工商信息就断定公司‘收入严重注水’,文中论据缺乏事实依据、断章取义,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安井食品表示。
此前,《证券市场周刊》在其报道中称,2013年至2015年,大连鑫泰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鑫泰连)对安井食品的营收贡献分别为3101万元、3629万元、3196万元,2016年半年为2041万元。根据工商信息,2014年,大连鑫泰连的营收为512万元。对于这个“矛盾”质疑,安井食品表示:“公司无法效验经销商工商收入信息的准确性。因某些工商信息公示网站中的‘企业资产状况信息’系经销商自行填写申报信息,公司无权核实经销商的填报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安井食品认为之所以有上述“矛盾”是因为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安井食品表示:“公司关注到媒体指出的相关经销商收入在工商处披露的收入金额小于公司历史披露数据。2013~2015年公司经销商大多为个体工商户,其与公司的合作较为灵活,不限于个体、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等,为了提高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及数据相关性,公司将个体旗下控制的单位销售数据作了合并处理,因此可能会产生公司早期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数据大于其控制的某个单位报表数据,即因统计口径产生差异。”此外,安井食品还称其经销商收入均是真实、准确的。安井食品表示,其有完备的全套生产、物流、对账、开票记录流程。
“公司的收入均经审计,且公司IPO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相关经销商收入均已经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现场核查无误,现场走访核查比例超过50%,且主要以销售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中大型客户为主。”安井食品称。
公司:经销商未离奇消失
“2014年至今,得益于市场深耕、秉持BC双轮趋动的整体经营理念,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保持稳步增长,实现了规模与利润的同步发展。公司经销商不存在离奇消失的情况。”安井食品表示。
《证券市场周刊》在其报道中称,2013年至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共计有32家经销商进入了安井食品前20名客户名单,至今已经有约三成在悄无声息中黯然退场,而且其中注销的不在少数。
安井食品表示:“文中所提‘经销商离奇消失’与事实不符。文章列举的13家经销商中,公司已停止合作的有2家,其余11家经销商以更换合作主体、拆分合作体或业务转让的方式仍与公司保持着持续合作关系。其中苍南县灵溪阿君食品商行因经营转型停止合作;重庆焦卫东因业绩下滑停止合作。公司自成立以来,经销商数量稳中有升,主要变动原因系经销商自身原因或市场区域细分策略调整。”
安井食品解释称:“经销商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会根据当地招商政策的需要新增公司;也会根据公司市场扁平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拓展不同的下游渠道增设不同的公司;也有经销商因自身的发展需要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并开设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销商自有品牌较弱且属于轻资产运营模式,变更名称或更换经营主体相对便捷、成本低廉。上述现象在终端快消品行业由来已久、情况普遍,均系经销商自主经营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安井食品仅披露了2家经销商停止合作的原因,并未披露这11家经销商更换合作主体、拆分合作体或业务转让的进一步细节。
比如《证券市场周刊》提及的西安市莲湖区鸿芳副食经销部(以下简称西安鸿芳),2015年其为安井食品带来1928万元的收入。
启信宝显示,西安鸿芳的经营者为吴某利,2018年1月16日,西安鸿芳注销。截至目前,吴某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中仅有一家为开业状态,即西安市莲湖区鸿源冷冻食品商行(以下简称西安鸿源)。
启信宝显示,西安鸿源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零售业(西安鸿芳为批发业),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9年1月7日取得。
此外,安井食品称还有经销商因自身原因停止合作。安井食品表示:“在注销或未注销的经销商里,一部分因不能跟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放弃合作,另一部分因自身业务量下滑被公司淘汰;同时,亦存在因自身经营规划转行的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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