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信托圈
导读:继山东信托前华南区域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宋C后。山东信托原上海业务部总经理-薛某伟因犯受贿罪,山东滨州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近日,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山东信托原上海业务部总经理-薛某伟犯受贿罪,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6年。
这是继山东信托前华南区域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宋C后,又一起被查处的受贿案件。
上海业务部总经理被查
原审被告人薛某伟,男,汉族,1973年出生,研究生文化,2010年8月至2017年10月先后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根据一审判决认定:2010年底至2015年11月,被告人薛某伟担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副经理、总经理并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侯某实际控制的济南建中公司在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8000万元和侯某实际控制的山东融利公司融资2亿元提供帮助。
2011年1月、12月和2014年3月,被告人薛某伟分别收受侯某贿赂5万元、60万元、200万元,共计26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薛某伟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薛某伟不服,提出上诉。
滨州中院认为,上诉人薛某伟提出的“案发前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案发后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和信息;其没有前科,属于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上述情节原审均已认定且在量刑时予以考量,原审量刑适当。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前华南区域总、公司副总也被查处
上海信托圈公号关注到,这已经不是山东信托第一次出现员工贪污受贿事件了。
去年6月份,国家审计署审计披露,2012年至2017年,宋冲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信托融资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2017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
2018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国信原副总经理宋冲受贿、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宋冲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0万元;宋冲非法所得及孳息1.02亿余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深圳雍贯投资管理有限有限公司927万元,其余部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信息显示,宋冲,1978年出生,2010年8月担任山东信托深圳业务部副经理,2012年8月担任山东信托华南区域总部总经理,2013年7月担任山东信托总经理助理兼华南区域总部总经理,2014年3月至案发前担任山东信托副总经理(副处级)。
关于其涉嫌受贿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宋冲在担任山东信托公司华南区域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信托融资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352.01万元。
业绩下滑,沦为“仙股”
山东信托作为鲁信集团控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山东国信于2017年末在港股上市,被称为“内地信托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第一股”、“港股信托第一股”。
山东信托虽然是国内首家在港上市信托公司,但上市两年半股价腰斩,目前股价仅仅0.680港元,低于1港元,已变成一只“仙股”。
山东信托沦为“仙股”或许受其业绩不佳的影响,其净利润已经连续下滑两年。
上海信托网数据,截至2019年末,山东信托实现营收入18.87亿元,同比增长11.34%;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亿元,同比下降23.9%,净利润率由51.5%下降至35.2%。
山东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由2018年的2319.22亿元增加至2576.64亿元,其中,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规模为1096.77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42.6%。
此外,去年12月底,山东银保监局公布了对山东省国际信托的行政处罚信息。鲁银保监罚决字[2019]26号显示,山东省国际信托因存在未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个别房地产融资业务违规行为,山东银保监局于2019年12月30日对其做出罚款决定,处罚70万元。
在此次被山东银保监会处罚的四个月之前,山东省国际信托还曾因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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