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公布监管和服务事项清单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8月7日,上交所公布监管和服务事项清单。上交所表示,此次向市场公开发布自律监管、市场服务事项及办理依据,旨在全面杜绝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隐性门槛”等问题,推进“阳光监管、透明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便利和稳定预期。
上交所本次编制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以新证券法确立的交易所职责定位和功能属性为主线,重点厘清事项类型、性质与办理依据。对于自律监管事项,强调健全并公开监管标准,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并充分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对于市场服务事项,要求简证便民、及时高效,公开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充分便利服务对象。
上交所本次系统梳理明确了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共计42项。其中,自律监管事项18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监管、证券持续监管、证券交易监管、会员监管和自律管理与救济等5类;市场服务事项24项,涉及证券发行上市服务、证券交易服务、会员服务、上市公司服务、期权与基金服务等5类。
上交所同时列明了每一事项对应的主要规则依据,以便市场主体查询使用,完整清单可至上交所官方网站“规则”下的“自律监管与市场服务事项”栏目查询。后续,上交所将根据市场与业务发展情况,对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在梳理并公开市场服务事项的同时,上交所对市场服务事项的办理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评估,着力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条件和材料要求,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便利。
例如,制定并发布业务指南,对协议转让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和“清单式核对”,并简化要约收购豁免行政许可文件、夫妻共同财产同意转让的公证材料、证明实际控制关系的法律意见书等若干材料要求,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的办理成本,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预期。制定并发布司法协助业务办理指南,明确协助核查事项范围、办理材料和流程等。后续,上交所将抓紧对各类市场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进行整合归并,采用“一本通”手册等方式,便于各类市场主体按需查阅使用。
围绕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上交所抓紧推进“章程”“交易规则”等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细则的制定和修改。截至目前,已制定业务规则26件,修改规则10件,全面夯实发行上市审核、持续监管、交易组织和会员管理等方面的自律管理规则基础。
同时,为了提升规则体系的友好性,上交所以“层次分明、体例清晰、易懂好用”为目标,针对现行规则体系规模庞大、层级丰富的特点,大力“合并同类项”和“删减冗余项”,对业务通知、指南等低位阶规范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规则予以废止。
上交所表示,本次清理集中废止了13件业务规则和33件业务指南,规则体系“瘦身”效果初显。后续,上交所将加快整合优化业务规则体系,便利市场主体查阅规则、理解规则、使用规则,不断提高自律监管和市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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