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丢失的快递去哪了?被明码标价的无主“快递盲盒”


来源:新京报网   时间:2020-08-08 14:38:08


原标题:你丢失的快递去哪了?被明码标价的无主“快递盲盒”

“无人认领‘快递盲盒’,十元一件,可抽出MP3、手机、手表,快来挑选!”

网友“迷路人亮子”发布了一则视频,时间显示为2020年4月10日,定位地点为山东临沂:地摊上,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大声吆喝。他的身后挂着一条红色横幅,写着“狂甩网购积压包裹,有手机、手表、充电宝……等百万商品,全部物超所值!”

一名男子蹲在地上挑中了一个快件,给了10元钱。大概因为盒子里的东西不值钱,他拆盒后摇摇头,离开了。

网友“迷路人亮子”发布的视频,一个男人在售卖快递盲盒。图片/视频截图

盲盒是指装有未知物品的盒子,购买者拆盒后才能看见里面是什么。“快递盲盒”则是卖家将无人认领的快件当做盲盒出售,近年来,这种生意在线下、线上悄然兴起。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的“快递盲盒”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家自己购买、包装,伪造成“快递盲盒”出售。另一类是快递站点将已经理赔或长期无人认领的快件进行处理,并对外出售。

在北京、广东东莞,记者暗访了多家快递公司,在能否出售问题快件的问题上,部分工作人员表示愿与记者“长期合作”。“放这儿公司也不处理,你们想要就出(卖)给你们。”一名快递站点负责人说。

线下、线上的“快递盲盒”生意

19岁的刘真(化名)就买过所谓的“快递盲盒”。

2019年5月,河北保定某乡镇庙会的摊位前停了一辆面包车,车里堆满了用胶带封好的快递盒。车前还有一张小桌,除了快递盒,还摆着三部苹果手机。

摊主是一名中年男子,说盒子里都是无主快件,可能拆出手机、手表、充电宝等,桌上摆的三部手机就是从盲盒里开出来的。刘真感觉很新鲜,花10元钱挑了一个分量比较重的盒子,拆开后发现是一个廉价烟灰缸。

2020年7月,山东烟台人王明明(化名)也在小区楼下见过售卖无主快件的摊位,摊上大概有几十个快递盒,10元一个。她看见一个年轻女孩拆出一瓶香奈儿香水小样,自己也买了两个,拆开后发现是一管牙膏、一个笔筒。

据王明明观察,2017年左右,山东开始出现这种售卖无主快件的摊位,在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最为常见,摊主多为中年男子。他们在同一个地方卖几天就会转移场地,“因为大家上当一次就不买第二次了。”

除了线下,多家线上交易平台同样出售“快递盲盒”。

7月19日,新京报记者在闲鱼、转转、淘宝、拼多多等网站搜索“无主福袋”“福袋盲盒”等关键词后,闲鱼出现约50个卖家,转转、淘宝、拼多多上也有少量卖家。店铺中的商品配图多为散落在地面、快递架、蛇皮袋里的快件,也有少量配图为卡通福袋、表情包、卖家自制照片等。

7月19日,一家淘宝店铺的商品主页上写着出售“快递盲盒”。图片/网页截图

这些盲盒的价格从0.05元到670元不等,一般情况下,3元以下的买家自付邮费,3元以上的卖家包邮。许多卖家打出“物超所值”之类的广告语。一名卖家称,“福袋中的物品价值可能达到几百元、甚至几千元,前几天有人抽中了华为手机,今天早上有人抽中了苹果11pro。”

一名售卖“无主福袋”的闲鱼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出售的是无主快件,由一名在河北石家庄经营菜鸟驿站的朋友供货。因为一个月只能拿到5-20件,所以不能批量发货。至于30元包邮的价格,卖家称其中10元为运费,另外20元由供货的朋友与自己均分,各拿10元。

7月17日,新京报记者在闲鱼购买了10元、25元两件“快递盲盒”。两名卖家均表示,盲盒是从快递站收购的或由快递站代理发货。

记者收货后发现,两个盲盒外包装崭新,盒外均只有一张面单。其中10元的盲盒发自浙江义乌,盒子里是一条笑脸手链、一条鱼尾项链;25元的盲盒发自江苏扬州,是一件化纤材质的加大码男士西装,吊牌上未显示价格。

新京报记者从10元“快递盲盒”内拆出的笑脸手链、鱼尾项链。实习生 吴晓旋 摄

难以长期保存的问题快件

7月18日至22日,新京报记者暗访多家快递公司、快递站点发现,仓库内确实存在问题快件。它们大致分为两类:要么是打不通收寄件人电话或长期无人来取的快件;要么是快件外包装破损或运单破损,无法联系到收寄件人,或收寄件人因为破损拒绝签收。

“如果买家联系不上,卖家又不愿意承担退回运费,它就很可能积压下来变成问题快件。”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名中通快递工作人员说,这样的问题快件数量很大。

7月18日,新京报记者来到某快递公司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一家站点。在一个铁皮仓库里,有一间几平方米的办公室,窗户上贴着“问题部”三个字。办公室内的桌上、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快递盒,一直延伸到门外的仓库货架上。记者粗略估算,大约有几百个。

7月18日,肖实办公室外堆放的问题快件。实习生 杜佳冰 摄

问题部负责人肖实(化名)说,这些快件都是“问题件”,其中的物品包括食品、日用品、衣物、数码产品等,“凡是能快递的东西这里都有”。肖实桌上摆了一部手机,他说是刚从一个问题快件中拆出来的。记者脚边放着一个破损的箱子,四颗被踩烂的李子从缝里露了出来。

依据圆通快递北京某站点问题件负责人马可(化名)的经验,问题快件中偶尔会有数码产品、家电等,但主要是低价值的衣物、食物、洗护用品、日用品等,“不会超过十几二十块钱”。因为如果是贵重物品,收寄件人多会及时查看物流信息,一旦出现问题会及时跟进,所以较少丢失。

对于问题快件的处理流程,肖实称会由问题部统一拆包、拍照、登记,并在电脑系统里存档管理。“如果有收件人丢了快件,可以到这里查找,找到了就还给人家;找不到,确认丢失,公司就会照价赔偿。”肖实说,有人接受理赔后丢失件又找到了,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不会再要原来的快件,只能堆在问题部。

多名快递从业人员表示,问题快件中,由快递公司或派件员个人理赔的情况较多,真正无人认领的情况偏少。“我们这里每个月理赔问题件的费用就要一万多元。”马可说。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看来,快递公司或派件员理赔过的快件归理赔人所有,只要保护好原收寄件人隐私,理赔人可以自行处理。与之相对,如果无法投递且无法寄回的快件没有理赔,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主快件。

依据国家邮政局2014年《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下称《无主快件管理规定》),对于无主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保管,保管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新京报记者暗访的多家快递站点表示,处理问题快件时,不会特意区分是否已经理赔;而且出于场地有限、物品不易保管等原因,多数站点只会对问题快件保存一两个月。

7月22日,某快递站点的货架上堆放着拒收快件、问题快件等。实习生 杜佳冰 摄

比如肖实所在的站点,问题部只有几平方米,问题快件却越积越多,尤其是“6·18”“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后。现在仓库里的问题快件“不止几百件”,公司并不负责处理。

为此,肖实不得不自行处理部分快件:生鲜食品,放坏了就扔掉;日用品,能用的用一些,实在没用的也要扔掉。“上个月,一个快件里拆出一个大音箱,把经理叫过来一看,说车间正好缺个音箱,就拿去放音乐了。”

马可所在的站点,是唯一表示会把未理赔的无主快件保存一年的站点。“我们总部定的追诉期是一年,快件寄送一年内发生问题需要赔偿,所以要等追诉期满才能处理。”马可说,一年后,“上面不会再来要,就都扔了。”

多家快递公司对外出售问题快件

依据《无主快件管理规定》,无主快件一年保管期满后,信件以外的快件可由快递企业开拆处理;其中可变卖的物品,可交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扣除快递公司处理费用后,收入统一上缴国库。

在新京报记者采访的多名快递从业人员中,有两名公关部人员表示知道上述规定;其他多数受访者未提及这项规定,也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但多名快递从业人员称,他们会出售问题快件并将变卖所得交给公司,没人提到上缴国库。

为此,自8月4日起,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国家邮政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希望了解与此规定相关的具体情况。该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回应需与市场监管司商榷,截至发稿未作回应。

7月18日,新京报记者向肖实提出回收部分问题快件做盲盒生意,肖实表示可以代表公司与记者长期“合作”,还可以签合同。“卖的话你可以讲这是快递公司的盲盒,但不能说是哪家快递公司。如果查出来了,那绝对是违规。”肖实称,具体合作事宜还要请示领导,不过“应该没啥问题,就是走个流程”。

7月22日,百世快递北京某分部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可以批量出售已做理赔的快件和一个月内无人查找的无主快件,但只出售快递盒中的物品,不出售原包装。这名负责人说,每个月,站点会有不到100件问题快件,“如果再有我可以记下来,多的话通知你们来收。”

关于问题快件的回收价格,肖实称,因为做过拆包登记,所以会以电商平台上商品价格的50%出售。

7月18日,肖实办公桌上的问题快件。 实习生 杜佳冰 摄

但在闲鱼,多名自称与快递公司合作的卖家表示,不论盒内商品价值多少,统一定价批量出售无主快件。

7月17日,一名闲鱼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的一些快递站,他可以花500元买到100多个无主快件,有时甚至可以买到200个。“发快递时可以让快递员代发或者和快递公司合作。如果寄件量够多,发一个快递大概3块钱。”这名卖家称,他花500元收购的无主快件全部卖出后,可以赚到1000元左右。

另一闲鱼卖家表示,自己与快递站长期合作,以每件13元的价格拿货。快递站还能帮忙直接发货。“无需囤货,无需快递费,零成本便可赚钱。”

7月19日,一名闲鱼卖家与新京报记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图片/网页截图

此外,多名快递从业人员提示,如果购买无主快件是为了再次销售,一定要处理原快递盒面单上的收件人信息。肖实说,收件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一定要保密,最好遮住或涂掉,否则会被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两名在闲鱼出售无主快件的卖家也表示,出售时会把原快递盒扔掉,重新打包后再寄出。“快递站的人会把面单上的信息撕掉,然后才卖给我们。”一名闲鱼卖家说。

据北京日报报道,记者曾从一名网络商家处购买10个无主快件,每个快件上都能清晰看到原快件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7月18日,一名闲鱼卖家告诉新京报记者,不会处理原快递盒外的面单。“在原有基础上直接包一个快递袋就行了,一个个处理太麻烦。”

刘俊海对此表示,出售问题快件时如果不处理原收寄件人信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问题快件的内部拍卖会

除了对外出售问题快件,也有快递公司会对内销售。

7月21日,中通快递北京某转运中心员工李明(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天津、河北、山东等周边地区的问题快件都会拉到这里,“基本上一个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两辆半挂(卡车)。”

李明说,这些问题快件都是经过理赔或无人认领的,在员工宿舍区卸货后,会由公司监察部统一管理并对内售卖。

李明有时也会买几件自用,多是些手纸、洗洁精、洗衣液之类的物品,“好东西都被前面的保安、卸车的挑走了”。东西比外面便宜,李明最近一次买了十几瓶洗衣液,只要七八十块。他说因为都是些不太值钱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人拿出去卖。

申通快递北京某转运中心员工郭禾(化名)没买过这类问题快件,但他说公司会不定期举行问题快件拍卖会。

郭禾说,拍卖会只有内部员工才能参加,公司有专人负责拍卖管理、物品定价和收款入账。参与拍卖的问题快件分两类,一类是快递盒有破损的,会把包装拆开,只出售盒内物品;一类是快递盒完好的,会带着包装一起卖,员工要靠盒子外的面单判断里面装了什么。一般来说,参与拍卖的都是衣物、日用品等,“看着不值钱”,定价也不高。

7月22日,顺丰快递北京某站点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前几年,公司总部举办过一次无主快件拍卖会,所有快件都会拆箱,明码标价出售,“还卖过电视机”。

8月7日,新京报记者先后致电中通快递、申通快递、百世快递、顺丰快递的公关部门,询问上述问题快件的对外、对内销售行为。截至发稿,百世快递、顺丰快递均表示知晓国家邮政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但未对问题快件交易行为作出回应;中通快递、申通快递未做回应。

卖家购买、包装商品,冒充“快递盲盒”

虽然有人出售问题快件,但并非所有“快递盲盒”都来自快递公司。

刘真说,自己在庙会摊位上买的“快递盲盒”一点都不像无主快件,盒子崭新,外面也没有面单。

王明明也观察了小区楼下的“快递盲盒”摊位,几十个崭新的快递盒外贴着面单,“收货人大部分重名,收货地址都在山东临沂”。事后回想,她认为老板很可能是在骗人。

对此,一些在网上售卖“快递盲盒”的卖家表示,无主快件只是一种营销方式、一个噱头,盒子里的商品实际是自己购买、包装、发货的。

7月19日,一名山东青岛淘宝卖家的商品页面写着“全新快递盲盒福袋无拆封”,商品月销量1706件,有516人收藏。“详情”页的8张配图中,有的是物流仓库,有的是整齐摆放着快递盒的小型快递网点。图片里,货架边的工作人员穿着工服,面单信息和工服上的公司名称做了模糊处理。

新京报记者联系这名卖家时,店铺弹出自动回复“自家包装,正规渠道采购,并非别人丢失遗弃的快件”。此后,人工客服再次确认店内商品不是无主快件,只是有些用旧快递盒包装。

7月19日,一名闲鱼卖家与新京报记者的聊天记录。图片/网页截图

同日,一名售卖“无主福袋”的闲鱼卖家称,店内商品都是自己买来的,只是打了无主快件的旗号。为保证盲盒的惊喜感,他会购买、包装价值不同的商品,“有同价值的,有差价大一点的,也有极个别超值的。”

在文章开头提到的售卖无主快件视频中,摊位后的红色条幅上写有供货联系方式。7月20日,新京报记者拨通条幅上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购物买无主快件,但对方表示自己“不是供应商”。

网友“迷路人亮子”发布的视频中,售卖“快递盲盒”摊位后的红色条幅下方写有供货电话。图片/视频截图

但是,当记者表示想购买积压产品包装成无主快件销售时,对方称可以提供。“只要把积压处理产品装进快递盒,拿胶带缠上,不用面单也能变成一个无主快递,大家都这么做。”

据这名卖家介绍,将积压产品改头换面为无主快件后,销售利润“在70%左右”。他说积压产品进货价约为2元至7元,7元的商品包括小家电、充电宝、MP3等。“这种(7元商品)包成无主快递,卖价可以定高一点,二三十元都可以。”

卖家还说,如果想包装成无主快件,可以搭配出售快递盒。鞋盒大小的快递盒,30元可以买350个,还附送配套胶带。

“要是你想去线下摆摊卖(无主快件),也可以免费提供市场价30元的(宣传)录音和红色横幅。”这名卖家很快发来一段录音,背景音乐为《小苹果》,一个男声说道:“快递公司百万淘宝天猫物品,已无人领取,今天全部清仓,原价20多元的、50多元的,甚至上百元的商品,今天快递公司只收10元快递费……”

刘俊海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卖家自行购买、包装商品并伪装成无主快件的做法涉嫌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对此,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退还价款,并要求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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