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通办”年底前全部开通!
年底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部手续线上“一表填报”,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网上办业务可用电子营业执照!
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
手机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了!
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必携带纸质执照,点击小程序中的“出示执照”,工作人员通过扫描条形码、二维码后,就能收到电子营业执照的信息。
长按扫码,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相关文件在线打印!
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
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将全面推行!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复工复产申请2个工作日内答复!
全面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推动企业开办时间从去年推开的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
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
积极探索对需要许可证的行业实行“一证准营”、跨地通用。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更高!
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延到年底!
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小微个体所得税 将缓到明年!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减免!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 暂免征收!
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电费九五折!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租国企、央企的房租 至少免除三个月!
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根据房屋所在地要求在下半年进行补足或顺延。
个体工商户社保费 减免或缓缴!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的,可在年内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
中小微企业社保费 减免延到年底!
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上年度缴纳100%!
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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