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记者徐自立马先震)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1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原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刘某洋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83.12万元、价值63250元人民币的书法作品两幅(违法所得合计89.45万元),依法没收。向刘某洋行贿的医药公司多达9家,涉及业务包括GMP、GSP认证和现场检查等,其中不乏佛慈制药这样的A股上市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甘0105刑初25号)显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以安检一部刑诉〔2019〕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洋犯贪污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一)关于贪污罪的事实: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刘某洋利用其主持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工作和担任主任期间职务上的便利,安排指使审评认证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兼会计缪某,利用审评认证中心承办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法规考核、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继续教育等培训班的机会,采取对收取的部分培训费不入单位账户的方式非法占有属于公款的审评认证中心账外资金15笔、共计人民币76.22万元,用于支付家庭购房款、装修、偿还个人信用卡等。
(二)关于受贿罪的事实:2014年至2018年,刘某洋利用担任省药监局审评认证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药品企业在办理GMP、GSP认证和现场检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6.90万元以及价值6.33万元的书法作品,为他人谋取利益。
1.2014年7月,刘某洋为兰州太宝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GMP认证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某所送现金1万元。
2.2015年8月,刘某洋为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厂房通过认证检查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技术负责人毛某所送现金5000元。
3.2016年5月,刘某洋为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医疗广告事宜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郭某所送现金1万元。
4.2016年7月,刘某洋为天水顶盛医药有限公司安排提前认证时间等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迪锋所送价值63250元的2幅书法作品。
5.2017年春节至2018年春节,刘某洋为甘肃润枫源农牧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在GMP认证方面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祁某所送现金共计1.40万元。
6.2017年底,刘某洋为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认证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席某所送现金5000元。
7.2018年春节,刘某洋为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在车间改造、认证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老板曹某所送现金5000元。
8.2018年7月,刘某洋为天水岐黄药业公司通过GMP认证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聂某所送现金1万元。
9.2018年9月,刘某洋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厂址搬迁新区后顺利通过现场检查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柴某所送现金1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主动退缴赃款83.12万元。
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某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清。)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83.12万元、价值63250元人民币的书法作品两幅,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佛慈制药官网显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慈制药”,002644.SZ)是一家具有89年制药历史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中华老字号”企业,1929年创建于上海,1956年西迁兰州,2011年在深交所首发上市。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集中药材种植与加工、天然药物与保健品研发、中药现代剂型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西北地区中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公司1999年11月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认证,取得了西北地区第一家中药行业药品GMP认证证书。安宁生产地于2004年4月第一次取得了药品GMP认证证书;崆峒生产地于2004年2月第一次取得了药品GMP认证证书;药包材分公司于2002年8月第一次通过GB/T19001-ISO9000标准认证,并于2008年8月再次通过GB/T19001-ISO9000标准认证。公司总部液体制剂生产线、安宁生产地、崆峒生产地于2009年1月再次通过了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再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据中国网报道,佛慈制药此前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7月5日收到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巧合的是,该证书信息所标示的生产地址为“兰州新区华山路2289号”。佛慈制药表示,取得《药品GMP证书》,说明公司“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项目”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佛慈制药涉案当年的销售费用大幅度增长43.27%。佛慈制药2018年年报显示,其销售费用6454.12万元,同比增长43.27%。对于增加原因,佛慈制药称,“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及投入,销售人员工资、市场开发费、广告宣传费等增长较大。”佛慈制药2018年销售费用中,除了当年新增的折旧费外,包装费、会务费等多个项目的增长幅度超过100%。其中,其2018年包装费6.57万元,同比增长515.82%;会务费128.23万元,同比增长364.45%;劳务费97.13万元,同比增长27588.45%;业务招待费69.9万元,同比增长101.46%;低值易耗品摊销183.01万元,同比增长234.99%;市场开发费1790.1万元,同比增长104.83%;其他项目362.52万元,同比增长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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