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庄银行原董事长吕士伟获刑7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距离山东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接受被查已经2年,近日,该案件有了进一步进展。
8月13日,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显示,由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吕士伟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吕士伟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吕士伟接受调查已有2年
2018年8月11日,时任枣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调研员吕士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1月25日,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枣庄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士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9年2月2日,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吕士伟做出逮捕决定。
今年4月26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以枣台检刑诉(2019)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士伟犯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于2019年3月18日向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则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吕士伟,男,1964年2月1日出生于山东省邹城市,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枣庄银行党组书记,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任枣庄银行党组书记、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任枣庄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7月代为主持行长工作。2018年7月26日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枣庄市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1月23日因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
一年内,枣庄银行4名高管落马
2018以来,枣庄银行有4名高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除了吕士伟外,还有2名副行长和1名行长助理被查,分别为:
2019年4月19日,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玉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枣庄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10月12日,枣庄银行行长助理、济宁分行行长李新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滕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8月3日,枣庄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其中,李新亚一案已经于2019年10月作出判决。滕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李新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59309.03元,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465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滕州市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判决:李新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9年枣庄银行净利润减少24.07%
枣庄银行2020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9年末,枣庄银行资产总额为241.2亿元,较年初增加8.39亿元。2019年,枣庄银行的营业收入为4.67亿元,同比减少10.02%;净利润为0.82亿元,同比减少24.07%。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枣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41%,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19年末,枣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20.39%,同比下降6.18个百分点。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枣庄银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5.00%。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枣庄市财政局和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2.64%和9.90%。
枣庄银行前身为成立于2002年的枣庄市城市信用社。2007年,山东银监局同意枣庄城市信用社扩股改制为枣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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