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股东名称错还改实控人 关联方竞争私募"退群"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时间:2020-08-19 08:39:34


中国经济网

原标题:确成硅化股东名称错还改实控人 关联方竞争私募“退群”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硅化”)将于8月20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成硅化2018年3月21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4.68亿元,其中,3.71亿元用于年产7万吨水玻璃、7.5万吨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9641.8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确成硅化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2018年3月21日报送两版申报稿,两版招股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变更。确成硅化2017年6月13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为4.66亿元,其中,9641.8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营业收入分别为6.12亿元、7.22亿元、8.03亿元、10.6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7亿元、7.89亿元、9.64亿元、10.31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769.05万元、1.12亿元、1.87亿元、1.9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亿元、1.90亿元、2.67亿元、2.45亿元。

数据可见,确成硅化业绩疲软,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32.75%,归母净利润较2016年增长1.60%,经营活动现金净额较2016年减少。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资产合计分别为10.10亿元、10.67亿元、12.70亿元、16.47亿元;负债合计分别为3.84亿元、3.31亿元、2.13亿元、4.00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4亿元、2.13亿元、1.99亿元、2.29亿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89亿元、2.02亿元、1.89亿元、2.1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2.29%、36.91%、24.82%、19.75%。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2次、4.15次、4.10次、5.26次;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3.77次。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存货金额分别为7494.38万元、5070.54万元、7221.61万元、7538.58万元;占流动资产分别为16.55%、9.26%、9.47%、6.88%;其中,原材料分别为2095.47万元、1911.82万元、2925.32万元、4559.79万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0次、7.48次、7.92次、8.94次;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存货周转率均值为4.27次。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93%、34.87%、39.37%、38.10%。2015年、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上市公司二氧化硅产品毛利率均值分别为13.36%、17.66%;剔除负值后的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8.90%、31.44%。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二氧化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8.04%、64.46%、73.96%、90.78%。

招股书显示,确成硅化2013年派发现金红利7500.00万元;2016年,以总股本1.5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2017年,以总股本3.4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5股。

招股书显示,确成硅化及子公司共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确成硅化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均为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子公司无锡东沃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罚款金额合计145.36万元。

确成硅化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2018年3月21日报送两版申报稿,其中,2017年报送申报稿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阙伟东一人;2018年报送申报稿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阙伟东、陈小燕二人。证监会2018年1月26日发布的反馈意见要求公司说明2017年申报稿中仅将阙伟东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确成硅化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曾于2014、2015年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为7485.75万元。

据长江商报,确成硅化关联方或存利益输送。在确成硅化所在地江苏无锡,有一家名为无锡恒享的公司与其主营业务高度相似,这家公司法人代表陈尧祥、实控人陈南飞,二人正是确成硅化实控人阙伟东之妻陈小燕的父亲、兄长。阙伟东与陈小燕为公司实控人。

近三年,与阙伟东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控制的关联企业有9家,与确成硅化主营业务相似的有2家,即无锡恒享和无锡恒诚,均由陈南飞控制,且无锡恒享与确成硅化的客户与供应商还存在重叠。有投行人士称,同城两家公司,即便不是关联方,主营业务相似,同业竞争也不可避免。至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简单的声明也缺乏说服力。

据环球网,确成硅化股东名称存重大差错。招股书披露,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确成硅化的第五大股东,但据Wind资讯大数据显示,这家公司目前已经宣告解散。确成硅化表示,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不够准确,原登记的合伙人“世纪财富有限公司”,实际为“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时漏输入“投资”二字。

报道指出,客观来看,上述信息体现出确成硅化及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于股东穿透信息核实的不严谨、不尽职,这将对投资者的判断构成迷惑和误导;这样的差错,并不应当出现在一家拟上市公司严谨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确成硅化,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主营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确成硅化主要从事沉淀法二氧化硅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橡胶工业、饲料添加剂等领域。确成硅化主要产品为沉淀法二氧化硅,包括橡胶工业用二氧化硅(高分散型和传统型)、饲料添加剂二氧化硅、其他应用二氧化硅,公司还生产、销售少量硫酸等产品。

确成硅化控股股东为华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其持有确成硅化股份2.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454%;确成硅化实际控制人为阙伟东、陈小燕,二人燕分别持有华威国际80%、20%股权。陈小燕系阙伟东的配偶,阙伟东为中国香港籍,陈小燕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确成硅化此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成硅化2018年3月21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4.6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如下:

1.年产7万吨水玻璃、7.5万吨绿色轮胎专用高分散性二氧化硅项目,项目总投资3.7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71亿元;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641.8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641.85万元。

确成硅化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2018年3月21日报送两版申报稿,两版招股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变更。

确成硅化2017年6月13日报送申报稿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为4.66亿元,其中,9641.8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营业收入10.66亿元 归母净利润1.90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营业收入分别为6.12亿元、7.22亿元、8.03亿元、10.6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97亿元、7.89亿元、9.64亿元、10.31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769.05万元、1.12亿元、1.87亿元、1.9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2亿元、1.90亿元、2.67亿元、2.45亿元。

2017年总资产16.47亿元 总负债4.00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资产合计分别为10.10亿元、10.67亿元、12.70亿元、16.4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53亿元、5.48亿元、7.62亿元、10.95亿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57亿元、5.20亿元、5.08亿元、5.52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负债合计分别为3.84亿元、3.31亿元、2.13亿元、4.0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57亿元、3.30亿元、2.12亿元、3.99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642.10万元、127.40万元、112.70万元、98.00万元。

2017年应收账款余额2.29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4亿元、2.13亿元、1.99亿元、2.29亿元;账面价值分别为1.89亿元、2.02亿元、1.89亿元、2.16亿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2.29%、36.91%、24.82%、19.75%。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2次、4.15次、4.10次、5.26次;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为3.77次。

2017年存货7538.58万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存货金额分别为7494.38万元、5070.54万元、7221.61万元、7538.58万元;占流动资产分别为16.55%、9.26%、9.47%、6.88%。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存货中,原材料分别为2095.47万元、1911.82万元、2925.32万元、4559.79万元。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0次、7.48次、7.92次、8.94次;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存货周转率均值为4.27次。

2017年主营业务毛利率38.10%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6.93%、34.87%、39.37%、38.10%。

2015年、2016年,确成硅化同行业上市公司二氧化硅产品毛利率均值分别为13.36%、17.66%;剔除负值后的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8.90%、31.44%。

2017年产能利用率90.78%

2014年至2017年,确成硅化二氧化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8.04%、64.46%、73.96%、90.78%。

确成硅化表示,公司产能未完全发挥,主要原因是公司新的产品线需经客户逐步认证,因此公司产量逐步达产;公司二氧化硅生产线每年需要进行一个月左右的日常检修,从而使产能无法达到理论最大值。2017年,公司的新产品线产能逐渐释放,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上升。

2013年现金分红7500.00万元

招股书显示,确成硅化2013年派发现金红利7500.00万元,2015年4月实施完毕。

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2014年6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合计7500.00万元,2015年4月实施完毕。

2016年6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6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5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2016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48亿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5股。2017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存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招股书显示,确成硅化及子公司共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确成硅化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均为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子公司无锡东沃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罚款金额合计145.36万元。

确成硅化因2011年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的行为,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4月16日向公司作出锡锡城执案字[2015]第150502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74.594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补办规划许可。

确成硅化因2010年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的行为,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4月16日向公司作出锡锡城执案字[2015]第1505020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2.086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补办规划许可。

确成硅化子公司无锡东沃因2004年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及构筑物的行为,无锡市锡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4月16日向公司作出锡锡城执案字[2015]第150502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8.682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完善规划许可。

确成硅化表示,公司针对上述处罚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及时缴纳罚款,并根据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了补办或完善规划许可,并后续取得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书。

控股股东曾因股票违规交易遭股转处罚

据中国网财经,2016年8月30日盘后,股转系统披露一则监管公告,对确成硅化股东华威国际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2016年1月12日,华威国际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确成硅化201.6万股股份,并于1月14日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1月18日再行卖出所持有的确成硅化300.4万股股份,违反了相关规定: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2个转让日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股票的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系统决定对华威国际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实控人认定遭问询

确成硅化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2018年3月21日报送两版申报稿,其中,2017年报送申报稿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阙伟东一人;2018年报送申报稿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阙伟东、陈小燕二人。

证监会2018年1月26日发布的反馈意见显示,5、招股书披露,华威国际是公司控股股东。华威国际由阙伟东、陈小燕分别持有80%、20%股权,陈小燕系阙伟东的配偶。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仅将阙伟东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实控人曾向公司拆借资金7486万元

确成硅化实际控制人阙伟东、陈小燕曾于2014、2015年向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合计为7485.75万元。

截至2015年4月30日,阙伟东、陈小燕已将拆借资金全部归还。自2015年5月至今,公司未再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行为。

此外,阙伟东、陈小燕于2017年5月8日按照拆借同期银行一年期借款利率向公司支付了利息共计76.11万元。

关联方或存利益输送

据长江商报,主营业务高度相似,与关联方公司同业竞争难免,这或将是确成硅化此次IPO最大的拦路虎。

确成硅化主营化工原料白碳黑的生产和销售。在公司所在地江苏无锡,有一家名为无锡恒享的公司与其主营业务高度相似,这家公司法人代表陈尧祥、实控人陈南飞,二人正是确成硅化实控人阙伟东之妻陈小燕的父亲、兄长。阙伟东与陈小燕为公司实控人。

其实,近三年,与阙伟东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控制的关联企业有9家,与确成硅化主营业务相似的有2家,即无锡恒享和无锡恒诚,均由陈南飞控制。

资料显示,无锡恒亨前身是村办企业无锡白炭黑厂,阙伟东及其岳父陈尧祥、大舅子陈南飞作为主要管理者参与经营。1998年,该厂改制为无锡恒亨,阙伟东及陈尧祥、陈南飞入股,并担任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

招股书披露称,2011年12月,阙伟东辞任无锡恒享总经理,并拟将所持35%股权转让,未果。直到2015年5月,阙伟东将这部分股权转让给妻子陈小燕,一个月后,陈小燕又将其转让给陈南飞。至此,阙伟东才真正退出无锡恒享,陈南飞及父亲陈尧祥分别持股65%和35%。

并列第一大股东、总经理之职,毫无疑问,阙伟东对无锡恒享具有重大影响。

此外,无锡恒享与确成硅化的客户与供应商还存在重叠。

无锡恒享的前十大客户中,通用科技、中策橡胶也是确成硅化的重要客户,供应商中,A股公司井神盐化及连云港碱业均为两家公司重要供应商。

另一家关联公司无锡恒诚的主营业务与确成硅化的白炭黑业务高度相似,也同在无锡。同样,无锡恒诚与确成硅化在客户及供应商方面均存在重叠现象。近三年,确成硅化向重叠的客户销售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9.10%、23.76%、13.98%,向重叠供应商采购交易金额占当期采购金额的4.58%、11.84%、13.25%。

对于上述两家关联方公司,确成硅化在招股书中称,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人员、技术、资产、资金等方面相互独立,客户、供应商重合符合行业特点,价格合理,不构成同业竞争。

上述投行人士称,同城两家公司,即便不是关联方,主营业务相似,同业竞争也不可避免。至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简单的声明也缺乏说服力。

股东名称存重大差错

据环球网,根据招股书披露,“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确成硅化的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36%,该基金的单一最大持有人为“世纪财富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但据Wind资讯大数据显示,这家公司目前已经宣告解散。

对此,确成硅化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与该股东进一步沟通了解,天津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信息不够准确,原登记的合伙人“世纪财富有限公司”,实际为“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时漏输入“投资”二字;世纪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中国福州市,其营业期限至2023年4月1日,目前状态为存续。同时,确成硅化还表示,已提请该股东尽快对此登记错误予以纠正。

然而客观来看,上述信息体现出确成硅化及其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于股东穿透信息核实的不严谨、不尽职,这将对投资者的判断构成迷惑和误导;这样的差错,并不应当出现在一家拟上市公司严谨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三类股东”迫使知名机构离场

据投资时报,与九鼎系公司九典制药和新疆火炬如出一辙,确成硅化亦加入到主动清理“三类股东”的拟IPO公司行列。

招股书显示,2016年1月14日确成硅化以定增方式引入安信乾盛朱雀新三板、菁华新三板等11家私募大佬管理的机构投资者,募资总额为1.3亿元。

在该公司经历了两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2017年6月6日,其定增引入的机构投资者中持股比例较大的朱雀新三板和朱雀穿越已不在股东之列,而南京优势和宁波新岳已升至第八和第九大股东。

由于其他七家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小,未能被列入十大股东,而确成硅化又并未对此次股权变化做出详尽的信息披露,因此其他涉及“三类股东”的机构投资者是否仍然是该公司股东,对其IPO进程至关重要。

不仅上述公司的股权变更、转让金额以及新晋股东的介绍未做披露,该公司早期的重要投资者,曾位列第五、第六和第九大股东的红杉聚业、嘉岳九鼎和凯鹏华盈亦在无任何详细信息披露的情况下消失在最新的十大股东名单中。

唯一能找到的相关信息也仅仅是招股书显示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嘉岳九鼎、红杉聚业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退出”,九鼎系亦仅剩持股比例3.21%的永泽九鼎。

在政策监管下,“临门一脚”前,私募大佬们集体“出逃”无可厚非,但股权变更的信息缺失则让确成硅化的历史沿革变得雾里看花。

后者能否过会暂且按下不表,从其招股书送达的日期2017年6月13日来看,短时间内即清理“三类股东”难免略显仓促,而对于新晋股东来说,则是名副其实的突击入股。

令人疑惑的是,确成硅化与九鼎系旗下公司嘉兴永泽九鼎、苏州永乐九鼎投和苏州昆吾九鼎亦存在“其他合同纠纷问题”。

据了解,2014年,确成硅化因九鼎系旗下三家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构成对其商业秘密的侵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和诉讼费。经过双方多次上诉及法院调解,最终原告确成硅化于2015年3月6日向受理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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