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注册制时代即将开启,更是一场投资生态变革!
在不少金融人士眼中,此次创业板存量市场实施的注册制改革更值得关注,这也是首次针对A股存量市场进行注册制改革,其背后的意义更加重大。
图片来源:摄图网8月24日,伴随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企业上市,创业板也将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交易制度改革是否会导致创业板短期震荡,引起了投资者的普遍关注。而在不少金融人士眼中,此次创业板存量市场实施的注册制改革更值得关注,这也是首次针对A股存量市场进行注册制改革,其背后的意义更加重大。
存量改革:交易机制的涨跌幅限制改变生态
毫无疑问,创业板实施的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存量+增量”的改革。创业板的发行制度、交易制度、退市制度等一系列条例进行了明确的修改,而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其存量市场改革的措施。
广发证券首次策略分析师戴康表示,建议重点关注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的存量改革。创业板注册制交易机制基本复刻科创板,涨跌幅限制由10%放宽至20%,影响分析如下:第一,创业板20%涨跌幅限制对于新股波动影响很小。类比科创板,由于存在“价格笼子”、融券等交易机制辅助,科创板个股上市以来日涨跌幅达到±20%、±10%的天数/概率平均值分别为1.42天/3.36%、6.97天/9.30%。第二,创业板20%涨跌幅限制对于创业板存量影响可能较大。注册制带来壳价值贬值预期,因此存量走势可能出现趋势性分化。
从趋势上看,创业板20%涨跌幅限制带来的生态变革:一是去散户化,基金比重提升;二是游资打板成本增大,概念炒作难度增大;三是短期存量杠杆资金异动,但长期波动回落。
注册制加速新股扩容与分化
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中,发行制度方面,创业板注册制放松了对企业的盈利要求,完善了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发行条件,量化了红筹企业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标准。
毫无疑问,创业板优化了企业上市条件,将带动创业板队伍的壮大。国盛证券策略张启尧认为,对于一级市场,注册制有望带动创业板加速扩容。自2019年7月22日开板至今,科创板已有159家企业IPO上市,接近同期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合计IPO上市的186家。融资规模上,科创板已为企业上市融资2439亿元,超过同期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合计融资的2346亿元。未来,随着创业板全面进入注册制时代,将有更多的企业奔赴创业板上市,带动创业板加速扩容。
广发证券戴康表示,从新股发行来看,注册制会加剧新股分化。根据其他市场经验,第一,注册制下,较大规模新股相对稀缺,龙头溢价更高,首发规模较大的新股表现更占优;第二,具备行业壁垒的科创与新兴产业新股进入后更受资金关注,预期期间抽血效应兑现。此外,借鉴科创板,打新仍有利可图,初期破发率可控。从存量市场看,第一,次新股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供给冲击,稀缺性下降;第二,新股供给较多行业可能面临承压。注册制后短期内新经济企业上市较多,行业内可替代个股增加;第三,长期来看,资金向优质龙头持续集中,小票进一步被边缘化。
投资思路转变:“四炒”氛围不再
注册制的实施,会加速优胜劣汰,加快价值投资的脚步,已是无可争议。而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势必会转变原有的投资思路。
戴康认为,从投资理念看,新股分化将导致投资思路转变,即“四炒”(盲目炒新、狂热炒小、博傻炒差、频繁交易)氛围不再,稀缺与优质并重:第一,新股稀缺性下降,“三高”问题缓解,长期看发行PE向行业平均靠拢,打新理性化;第二,壳资源大幅贬值,题材股、绩差股估值修正;第三,马太效应增强,迎价投时代的个股大分化,“同涨同跌”局面不再,选股基本面权重提升,低估值核心蓝筹凸显稀缺价值,国资蓝筹可能具备盈利本质回归和改革红利内外因催化;第四,注册制推出后短期内创业板IPO企业预计质地优良,创50稀缺性溢价下降;第五,科技长牛,即科技股代表经济结构转型方向,最大程度受益于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发挥。
从投资者结构角度来看,戴康表示,注册制在充分信披基础上,价值判断移交给投资者,对投资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倒逼投资者结构变化:一是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外资、社保、险资等长线资金持续入市;二是去散户化趋势加速,被动投资将成主流,ETF成为散户投资优选渠道。
创业板差异化定位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同年8月,《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先行示范区要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将进一步提升深交所在支持企业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圳特区的经济活力和创新能力,推动其从产业技术创新走向科学与产业技术创新。
由此可见,注册制将有效解决我国融资结构不合理,企业面临的高杠杠率风险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通过直接融资加快优化经济结构,为中国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资本市场三十年,改革始终相伴。先有科创板注册制试点,再有资本市场改革的最新举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其最终目的都在于完善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加速双向扩容、促进股权融资、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加速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规划上,创业板也有着自己更为准确的定位。国盛证券策略张启尧指出,创业板定位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创新升级,确保实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张启尧认为,对比此前“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的笼统表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创业板的定位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即“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并与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定位有所区分。与此同时,为明确创业板定位,突出创业板特色,本次深交所还发布了《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明确设置行业负面清单,排除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又通过允许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行业负面清单中传统企业上市,支持和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创业板注册制新规进入执行阶段,以及创业板注册制时代开启,创业板有望逐步科创化,进一步为当前风险偏好低迷的市场注入强心针。长期来看,创业板在结构上将进一步确认科技成长主线。本轮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板块定位更具针对性,将着重于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且更加强调推动传统产业的创新升级。注册制改革也明确要求优化审核注册程序、压缩审核注册期限,将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便捷。同时交易制度、减持机制等改革也均配套于创业板支持创新、支持新旧融合和产业升级的功能。中长期来看,伴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科创板、再融资新规等新一轮政策放松周期及5G换代下新一轮科技创新周期,科技成长仍将是市场主线。
值得注意的是,8月18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川财证券研究所表示,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一部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总体来看,配套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对创业板注册制在我国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也是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下,资本市场将进一步吸引更多国内外资金参与A股市场投资。同时,A股市场更能发挥其融资功能,助力更多优质、创新企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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