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孙超专栏|从“让利”到“减负”
孙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宏观经济研究室执行副主任)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银行合理让利”是一个重要的提法。在今年6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抓住合理让利这个关键”,并提出了“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的明确目标。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似乎是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此消彼长的关系,将金融系统的利润“让”给实体经济。但细化来看,其实不然。
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降低利率“让利”,二是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动“让利”,三是银行减少收费“让利”。确切来说,金融体系的这些“让利”举措其实是在帮实体经济“减负”,这一过程固然是实体经济得利,但并不直接意味着金融系统的损失,尤其并不意味着银行体系的损失。事实上,经济兴则金融兴,经济强则金融强,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类似于肌体与血脉,是共生共荣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减负”这一提法似乎更易于大众的清晰理解。
首先,金融体系以降低利率的形式为实体经济“减负”,是主要手段、重中之重。贷款利率下行、债券利率下行以及各种优惠利率贷款的发放将令实体经济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尤其是存量贷款基准利率切换的进度将有望进一步加快,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继续下行的大环境下,考虑到存量贷款较大的余额,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减负”的实际体量将蔚为壮观。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的前景和潜力值得想象,通过疏通利率传导渠道,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贷款利率。确切地说,这个利率传导渠道就是从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到各代表性报价行报出并科学形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再到银行内部资金转移(FTP)定价利率,最终传导到金融体系的方方面面。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的积极进展,将会更好地推动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为实体经济“减负”提供坚实基础。
当然,天下没有无源之水。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减负”的底气还来自于货币当局的支持和金融市场的配合。今年以来,市场整体利率下行,金融机构负债成本总体降低,在相当大程度上对冲了资产投放端收益率下行的压力。
其次,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减负”的新意。与之前再贷款再贴现等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相比,央行新近创设的两个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工具更为市场化,也更具普惠性和直达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将央行的货币政策操作与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实体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直接联系起来,保证了精准调控:前者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了实体经济的负担;后者则预计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实打实地为实体经济注入发展的动力。
此外,减少金融系统各项不合理的收费则是为实体经济“减负”的应有之义。相关部门着力规范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督促银行落实各项减费政策要求,主动为实体经济“减负”。具体而言,首先不应允许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乱收费,服务合理范畴以外的费用和各种隐性收费也应坚决清除。事实上,“减负”不是运动战。无论在什么样的时间节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本就是金融体系应当持续重视的,唯有持之以恒地严格监督、坚决执行,才能将“减费”“减负”进行到底。
笔者尤为欣赏的是,上述“减负”政策也体现了“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金融体系以各种形式降低实体经济所承受的资金利率成本的同时,也拉动了信用投放规模的提升,“以量补价”、“薄利多销”,这是可以持续的。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虽然多是结构性支持和临时性政策安排,但也同样体现了“风险自担”的原则。例如,央行通过特别目的工具购买的地方商业银行所持有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贷款利息由相应银行收取,坏账损失也由相应银行承担,央行并不承担实质的信用风险。有关部门明确指出,要尊重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权,各项支持政策不附加硬性要求。只有这样“商业可持续”的政策,才是符合常识的政策,才会有长远而蓬勃的生命力。
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其他政策实际上也是指向为实体经济“减负”的目标而来。例如,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各类供应链平台接入相关票据平台,发布《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融资。
尽管基于常识我们都清晰地知道,每一项政策都是“双刃剑”,当下再完美的政策,从长远看,也一定会显现出相应的复杂效应。然而,这正是经济政策研究与实践的魅力所在。努力以“组合拳”为政策落地的中长期复杂效应“扬长避短”,以实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根本落脚点,聚焦于提升实体经济的质量,才是当下宏观经济决策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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