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第一大业务”临变:车险赔付率或上升


来源:中国经营网   时间:2020-09-03 15:39:56


原标题:财险“第一大业务”临变:车险赔付率或上升

本报记者宋文娟北京报道

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长期以来机动车辆保险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目前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仍比较突出。

此次,《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据了解,《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银保监会要求全行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改革理顺了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商业车险价格上,保险行业将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建立每1—3年调整一次的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新的商业车险示范产品准入方式则由审批制变成备案制。财险公司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财险公司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

此外,这次车险综改,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步改革,交商同改、分步实施,也是一大特色。

具体来看,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将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则有所优化。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多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后,车辆车均保费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而赔付率有所上升,对行业的影响明显且深远。

人保财险副总裁邵利铎认为,此次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同时涉及条款、费率、监管制度方面。从长远来看,市场化品牌价值、定价能力、成本优势、服务能力越来越重要,市场化改革将利好风险定价能力强、渠道管控能力强、服务能力强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强的保险公司。费用空间会进一步压缩,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能更好地管理成本,将是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

(编辑:郑利鹏 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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