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涉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21项问题 广发银行被罚没9283.06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9月4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广发银行因涉及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信贷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等2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罚没合计9283.06万元。
具体来看,广发银行涉及的21项违法违规事项包括:(一)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二)对个人贷款资金使用未做到有效跟踪监控,使消费性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三)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四)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规范;(五)信贷资金购买本行理财产品;(六)以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发放贷款;(七)不良贷款转让不规范;(八)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九)违规向资本金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十)资金以同业投资形式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十一)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十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十三)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十四)向地方政府违规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规提供担保承诺;(十五)投资交易本行主承销债券超规定比例;(十六)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十七)案件信息报送不规范;(十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十九)违规提前发放应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二十)股东违规提名董事及监事;(二十一)股权质押管理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一)、(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保监会没收广发银行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罚没合计9283.06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广发银行合肥分行副行长董朝红对广发银行合肥分行以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融道中国”,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融道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