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和生态营收净利润双降欲IPO 2017年发生4起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生态)准备冲刺主板IPO。
根据7月更新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成立已20多年的正和生态主营业务集中在生态环境产业,工程施工是主要收入来源。2019年,公司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此外,近年来正和生态还出现应收账款金额持续增长,客户集中度持续上升等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还披露了一起关于实际控制人曾用个人卡收取资金、支付员工奖金绩效的事项,而证监会在今年4月的反馈意见中也提及这一情况。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加
正和生态的核心产品包括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生态景观建设及规划设计服务。
自2018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资金缺口大、融资难、融资贵等资金压力给众多生态环保企业带来了现金流紧缩、债务违约、营收下滑等一系列问题,正和生态也受此影响。招股说明书显示,正和生态2018年度、2019年度的新签订单量较2017年度下降明显,导致正和生态2019年的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降22.20%,为10.23亿元,2019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下降40.30%,为9471.75万元。
营收、净利润双双下滑,正和生态应收账款规模却依然攀升。正和生态曾于2019年和2020年两度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了公司最近4年(2016~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情况。截至各年末,正和生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约为7.65亿元、11.02亿元、14.19亿元、17.39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32%,126.43%、108.00%、170.06%。
对于高额的应收账款,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正和生态指出,公司按照与业主结算金额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和占比均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正和生态曾表示,在目前的应收账款结算模式下,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但2019年,正和生态出现营收较2018年下降,应收账款余额却依然上升的情况。对此正和生态解释称,这是因为2019年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及预期,所以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上升22.51%。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不及预期背后,正和生态还存在着客户集中的风险。招股说明书披露,正和生态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22%、73.21%、82.02%。
对于这一情况,正和生态在重大风险因素中提示称,公司主要客户的重大项目具有良好的资金保障,提高了公司业务持续性,同时大型项目具有规模效应,利润水平相对较高,未来将继续拓展大型项目业务,客户集中度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
曾收到股转公司警示函
在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还详细地披露了一起发生于2017年,实际控制人利用个人卡收取供应商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及支付无票费用的情况。
这一情况在今年4月证监会公布的“对正和生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被提及。证监会指出,保荐工作报告显示,正和生态曾在2016年、2017年存在利用7张个人卡收取供应商资金用于发放奖金及支付无票费用的情况,正和生态就上述事项向供应商支付2726.79万元,转回个人卡2632.62万元,用于发放奖金绩效2306.67万元。证监会要求正和生态补充披露这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对此,在今年7月再度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表示,出于税收处理考虑,2017年,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并通过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卡收取供应商返回的资金,用于向公司员工发放奖金绩效及支付无票费用、成本的情形。
不过此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正和生态提及的向供应商支付的金额为2183.09万元,而供应商转回的金额为2106.20万元,支付款和转回款中76.89万元差额为供应商根据其自身税率计算所扣掉的税金。而对于转回的金额,正和生态表示,908.98万元被用于支付2017年员工的奖金绩效及高管EMBA学费,其余用于发放2016年度计提的应付员工的年度奖金绩效及报销无票的费用及成本。
为何金额存在差异?记者就此询问正和生态方面,但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复。
而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违规?对此,正和生态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对于个人卡所支付的职工薪酬,已于2019年6月自查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卡支付涉及的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6月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此外,正和生态披露了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出具的《涉税事项证明》,内容显示公司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不过,在2017年,正和生态发生了4起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两起为正和生态通州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以及增值税逾期申报7天。此外,当时还在股转系统挂牌的正和生态还发生了“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的事项,被股转公司出具了警示函。2017年末,当时即将终止挂牌的正和生态又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股转公司出具了监管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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