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研究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或参照最高15%标准
为吸引人才加快服务业提质升级,北京谋求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下称个税)优惠政策,并得到国务院支持。
9月7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下称《批复》),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中,研究在北京市特定区域实施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在粤港澳大湾区获得个税优惠政策后,北京也一直想要获得类似优惠政策,来吸引境外高端人才。上述国务院文件意味着,北京可能会比照现行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个税政策,将境外高端人才个税最高实际税负降低为15%。北京个税优惠政策最快可能在今年出台。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李旭红教授也认为,北京个税优惠政策有可能类似于粤港澳大湾区和上海临港新片区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个人综合所得采取七档超额累进个税税率,税率从最低档3%至最高档45%,其中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部分,适用45%最高档税率。
境外高端人才收入普遍较高,不少触及45%税率,过高的个税税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端人才引进。为了支持特定区域发展,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海南自贸港给予了个税优惠政策。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珠三角九市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当地缴纳的个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当地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不会超过15%。这相比于最高45%税率来说,个税负担大幅降低,有利于吸引相关人才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上海临港新片区也正在加快实施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由于海南自贸港特殊定位,个税优惠力度更大。现阶段海南直接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25年封岛运行后,基本对全岛居民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由于定位和管理模式不同,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难以在内地其他地方复制。
施正文认为,为考虑地方公平竞争,虽然北京个税优惠政策大方向是参照粤港澳大湾区和上海临港片区个税优惠政策,但在具体境外人才的认定方面,会根据北京的产业发展特色等来确定。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告诉第一财经,北京不会简单复制其他地方个税政策,需要从北京功能定位上来确定吸引的人才。
目前境外高端人才等清单由地方认定。比如深圳市出台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了哪些人才能够享受个税优惠政策以及如何享受。
另外,北京境外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限定在市内特定区域实施。施正文根据《批复》分析,这些特定区域可能包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北京中德国际合作产业园等地。在特定区域实施有利于加强征管。
北京是个税纳税重地,2019年地方个税收入为544.2亿元,同比下降25.3%,这主要是受个税减税政策影响。 今年前7个月,北京个税收入357亿元,同比增长8.4%。
北京在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方面除了将出台个税优惠政策外,还进一步扩大开放相关行业领域,完善教育等配套服务。
比如根据《批复》,在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逐步放开公开市场投资范围限制。北京将加大国际教育供给,完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布局,允许中小学按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外籍人员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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