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企业内外销产品要“同线同标同质”
为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帮助外贸企业纾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公告。一方面,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方面,另一方面则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转内销产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可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以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产品包装等形式对产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出声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制度管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审批服务,精简流程,压缩时限。
精简优化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指定机构应当采取开辟绿色快速通道、积极接受和承认已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在线服务等措施,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费用,全面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政策和技术培训。
公告提出,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在食品、农产品、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全面促进“三同”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不再对“三同”的技术要求、评定方式和标识作出行政性规定,也不再公布“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企业可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对其产品作出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发挥行业组织管理和服务作用,加快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认监委搭建的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三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移交至相关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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