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雅本化学(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本化学,证券代码:300261)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雅本化学维权入口)
证监会查明,雅本化学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新冠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雅本化学披露的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存在误导性陈述。
此前在2020年3月15日盘后,雅本化学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提示,雅本化学的索赔条件暂定为:索赔条件暂定:雅本化学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3月15日之间买入雅本化学股票,并在2020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雅本化学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诉讼。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
股民可以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咨询雅本化学索赔的具体事宜。
李修蛟律师指出,雅本化学的注册地与办公室均在江苏省太仓市,投资者对雅本化学提出诉讼,案件将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
(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
(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6)律师提供的全套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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