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机关谈“冒名登记结婚问题”:发现被骗婚了,应第一时间报案
2月23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冒名登记结婚问题近年来多次被媒体报道,当事人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检察机关应当在哪些方面加以完善,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途经?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世东说,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婚姻登记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给一些不法分子冒名登记进行骗婚、骗取财物留下可乘之机。
他说,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履行最后的救济者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积极运用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
“毕竟这类骗婚案中,受害方多数也是偏远山区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与骗婚者相处的时间又很短,对骗婚者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信息掌握也很少,举证上有一定难度。因此,检察机关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有利于查明真相,推动案件的正确处理。”
同时,他提到,要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民政部门认真复核相关登记信息,对于错误登记的依法主动删除;对构成犯罪的,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
吴世东说,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制度,同时也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关系自己的终身幸福,一定要慎重,结婚前要全面了解对方身份和家庭情况,减少被骗的可能。
同时,如果发现被骗婚了,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报案,如果得不到处理也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超过起诉期限,影响自身权利的救济。如果这些办法都不奏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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