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
24日早间,中国人寿登上微博热搜榜,事因其员工实名制举报中国人寿保险嫩江支公司多位高管存在“长险短做”骗保、虚假增员、套取业务费用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该名女员工在微博发文称,其已在中国人寿保险嫩江支公司工作16年,期间嫩江支公司各任领导存在造假、套取费用等行为,并实名举报原嫩江支公司法人代表孙小刚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而事实上,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违规被曝的背后亦反映中国人寿合规情况不容乐观的局面,从2020年监管处罚情况来看,中国人寿在年度单笔罚金、累计罚单数量以及累计罚单金额三方面均排在寿险业第一位。
该名中国人寿员工在举报信中提到,嫩江支公司存在“长险短做”骗保,承诺客户高额利息。嫩江支公司孙小刚为了完成“开门红”阶段任务和自职务晋升,将分红理财险产品“盛世臻品”“包装”成1年期储蓄产品,以“长险短做”的方式欺骗客户投保,第二年再安排客户统一退保。
该名员工透露,通过上述行为共收取保费1000多万元,套取各项佣金、奖励、绩效奖金累计200多万。“工作的十六年中,公司每年为了冲刺业绩都这么做,银保产品居多,也有在网点柜面代办销售。”
该名员工还爆料,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每年通过在内部系统中窃取客户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办理虚假入司以完成增员人数任务,平均每年虚假增员超过200人。同时,存在伪造客户签字,用身份证给其他业务员做经济担保,继而私开银行账户,将虚挂人力所得的佣金、各类津贴、奖励套现。
举报信中称,每年套取费用超百万元,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以及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涉及金额更为庞大。
此外,举报信还提及,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存在大量虚列费用违法行为。“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最出钱的科目就是客养费和宣传费。” 该名员工指出,孙小刚每月通过伪造客户签字,用保单号冒领客户回馈礼品,参加公司旅游、答谢宴请等活动,通过虚开发票、做假营业执照、假账户报销套钱,套取金额亦在数百万元以上。
“嫩江支公司各任领导都是这么做的,这些套出来的钱都已打入领导提供的账户里,被他们揣进了自己腰包。”
目前,针对该名员工的举报内容,中国人寿方面暂未作出官方回应。但内部人士透露,中国人寿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不过,该名员工所举报的部分内容,亦已被证实所属事实的确存在。2019年12月10日,银保监会网站曾发布的黑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市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9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嫩江支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作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孙小刚、施维东、鲁志纯三名处罚当事人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罚单当中并未出现举报内容上的“长险短做”骗保、虚假增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案由。
值得注意的是,孙小刚以及施维东均为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南都记者从企查查获悉,施维东曾于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小刚则为继任法定代表人至2020年7月。此外,据中新经纬报道,目前孙小刚已从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离职。
当事人孙小刚亦对此事件作出回应称,该名员工在网络平台所说关于他本人的问题均不存在。他表示,之前和该员工曾因工作问题存在矛盾,该员工所说的经营上不妥当的问题当地银保监局也有相关处理。“现在她的行为侵犯了我个人权益,我准备起诉她。”
而就在2019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曾向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该员工侵犯其名誉权,但法院以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所提交证据不能证实该员工所发布内容造成名誉权侵害,且该员工所陈述的文章关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及嫩江支公司有违法违纪三项内容,经黑龙江省银保监局查实虚假费用一项,已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罚款,该员工并对中国人寿造成原告单位名誉权的侵犯,故驳回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上,本次舆论的爆发亦反映出寿险业“编制虚假材料”、“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主要违规行为由来已久,并被业内业外所诟病。而作为本次舆论事件的主角——中国人寿,其典型违规问题暴露的背后,整体合规情况亦令人堪忧。
从2020年监管处罚情况来看,中国人寿在年度单笔罚金、累计罚单数量以及累计罚单金额三方面均排在寿险业第一位。
2020年3月18日,银保监会开出2020年一号罚单,直指中国人寿存在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提供编制虚假材料等行为,并对人保寿险总公司、6家电销中心及15名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338万元,该罚单也成为2020年寿险业乃至保险业最大单笔罚单。
2020年度,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分支机构累计被罚92次,累计罚款金额合计964.8万元。
同时,此次舆论风波亦令保险业的形象问题再次遭到质疑,不少网友表达对保险业的堪忧,有网友指出,“保险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好事,但感觉被保险公司弄得面目全非,稍不注意就入坑。”
而实际上,就在上周四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提高行业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
《办法》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加强声誉风险应对处置,按照声誉事件的不同级别,灵活采取相应措施。其中包括,积极主动统一准备新闻口径,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通气、声明、公告等适当形式,适时披露相关信息,澄清事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对引发声誉事件的产品设计缺陷、服务质量弊病、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整改,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并视情公开,展现真诚担当的社会形象等。
中国人寿人士透露,中国人寿将于今日就该事件发布官方公告。
采写:南都记者 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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