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项57亿并购,三个招行员工内幕交易!法院开庭了
记者:许一陈
一桩此前轰动一时的内幕交易案进入法院审判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因内幕交易受审的当事人不是来自上市公司,也不是重组方,更不是券商和会计所等中介机构,而是负责给重组项目授信融资的银行分行高管。
2月24日,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原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某权内幕交易案24日上午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
庭审视频显示,胡某权对于内幕交易的指控,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未当庭宣判。
实际上,早在2018年,胡某权就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此外,还有招商银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父亲和朋友等也卷入其中。证监会为此一连开出三张罚单,共有四人受处罚。
缘起57亿元并购重组案
故事要从2016年的一桩收购案说起。
2016年4月上旬,株式会社衣念世界(简称衣念世界)拟出售衣念时装香港有限公司(衣念香港)及其关联方持有的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寻找潜在的投资人,其中包括维格娜丝。
2016年5月7日,维格娜丝的管理团队成员召开会议讨论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在大陆地区资产和业务的事项,会上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参与该项目的竞标。2016年6月3日,维格娜丝发出第一轮投标书,6月7日,维格娜丝得知已进入第二轮竞标,维格娜丝联系招商银行协助做几十亿规模的融资方案。
2016年7月4日,招商银行总行投行部、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赵某、樊某与维格娜丝召开融资方案讨论会。
2016年7月29日,衣念世界告知维格娜丝竞标成功。同日,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召开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某权参会并发表意见。直至2016年9月3日,维格娜丝公告该收购事项。
据此后的公告显示,本次交易预估值约为57亿元人民币。
证监会认定,该收购事项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16年5月7日形成,公开于2016年9月3日。
综合来看,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赵某、樊某,以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某权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胡忠权自2015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先后两次参加2016年7月29日和8月2日针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并发表意见,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6年7月29日。
分行部门高管拿兄弟二人账户炒股
自2015年9月起任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胡某权,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6年7月29日。他先后两次参加2016年7月29日和8月2日针对维格娜丝的授信审批会议,并发表意见。
在得知内幕消息后,胡某权变开始用自己的账户“胡某权”以及哥哥账户“胡某凯”交易“维格娜丝”股票,实际获利8.3万余元。
证监会查明,“胡某权”账户2016年8月18日买入“维格娜丝”7,400股,成交金额230,140元;8月25日买入“维格娜丝”6,400股,成交金额196,306元。截至2017年8月24日全部卖出,实际获利66,678.77元。
“胡某凯”普通证券账户从2016年8月5日至8月18日共买入“维格娜丝”37,500股,成交金额1,145,227元,8月12日卖出“维格娜丝”17,000股,成交金额512,722元,剩余20,500股作为担保品划入“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
“胡某凯”信用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18日买入“维格娜丝”64,904股(不含普通账户划入20,500股),成交金额2,020,699元;12月22日卖出“维格娜丝”10,000股,成交金额351,301元,2017年1月5日卖出“维格娜丝”5,800股,成交金额189,606元。全部卖出后,实际获利16,301.38元。
证监会对胡某权作出“没一罚三”的处罚,决定没收胡某权违法所得8.3万元,并处以24.89万元的罚款。
招行员工将信息泄露给父亲
实际上,除了胡某权外,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银行员工樊某也卷入了内幕交易,由此引发的利益链条还很长。
在得知了内幕信息后,樊某通过电话讲信息告知给了父亲樊某兴,两人通过48次通话基本确定了“维格娜丝”的买卖时间。
樊某兴是老股民,“樊某兴”信用证券账户在2016年8月24日买入“维格娜丝”4,650股,成交金额146,249元,12月19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58,053.5元,实际获利约1.15万元。
面对监管部门的调查,樊某兴申辩提出,自己与樊某是父子关系,在接送孙子、孙女上学的过程中,父子通话联系较多,实属正常,不能以此认定其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交易“维格娜丝”,完全是“本人对市场行情的判断作出的自主投资行为”。
监管部门认定,樊某兴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卖出其他股票,买入“维格娜丝”,决策果断,交易行为异常,并无合理解释。结合樊某兴与樊某通话联系情况、樊某兴交易行为异常性等客观证据综合判断,樊某兴与樊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频繁通话的过程中传递了内幕信息,两人的身份关系及是否在通话过程中讨论其他事项等问题与本案无必然联系。
最终,证监会没收了樊某兴违法所得1.15万元,并处以3.46万元的罚款。
还有两人合计亏损400万
此外,樊某还将信息透露给了朋友于某瑞,于某瑞又告知了朋友王某雷,结果两人一通造作,却合计亏损400余万元。
因与赵某、樊某均相识,于某瑞还从赵某处得知了内幕信息,于某瑞和赵某的通讯记录显示,两人2016年8月至12月共计通话116次。于某瑞和樊某的通讯记录显示,两人2016年8月至11月共计通话20次。于某瑞称其买完“维格娜丝”之后,跟赵某、樊某都聊过“维格娜丝”这只股票。
“于某瑞”账户从2016年8月15日开始买入“维格娜丝”,至8月26日,累计买入466,300股,成交金额14,481,055.56元。2017年1月10日陆续卖出,实际亏损222.67万元。
重仓买入的王某雷也并未由此赚到钱。其利用“王某虹“证券账户于2016年8月12日至8月24日买入”维格娜丝”389万元股,亏损102万元。此外,他还用“陈某英”证券账户买入286万元股,亏损76万元。计算下来,他短短12天就亏损达176万。
证监会决定,对于某瑞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其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合计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王某雷内幕交易行为处以6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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