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12.75万户
春节后,上海市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已于近日组织开展。按照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累计开展了上海市户籍八个批次和非沪籍两个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上海全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12.75万户,实际受益家庭约21.3万户,在全国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在共有产权住房受益规模中位居首位。
3月9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本市持续深入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的消息。
消息显示,3月2日-3月5日,静安区上海本市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组织开展。同时,静安区也是春节后首个启动上海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的区。
据了解,静安区参加该批次选房的家庭共计763户,有7个基地合计1207套房源可供申请家庭选择,人房配比为1:1.3。
根据统筹上海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一部署,后续黄浦、徐汇、虹口、崇明等区也将陆续启动上海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
按照计划,上海市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工作将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指出,为更好地解决上海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上海市自2010年起即启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试点工作,其后连续5次放宽上海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
按照规定,
目前户籍标准为取得上海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地连续满2年;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户有男28岁以上、女25岁以上大龄青年等情况的复合家庭,还可再放宽15平方米;收入和财产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8万元以下,2人及以下家庭再放宽20%。
此外,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表示,为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体现上海城市温度,按照以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的要求,在继续做好上海市户籍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2018年9月底,上海市进一步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益面,将部分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有序纳入保障范围,具体准入条件为: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符合住房限购政策(已婚、在沪无住房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优化了非沪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机制,允许该类对象取得上海户籍后,享受上海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政策。
据悉,
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累计开展了上海市户籍八个批次和非沪籍两个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上海全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12.75万户(按照其中60%为复合家庭测算,实际受益家庭约21.3万户)。在全国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不但在共有产权住房受益规模中位居首位,且率先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全流程管理。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上海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3月底、4月初有序启动,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的家庭可至其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家庭)或工作单位注册地(非沪籍家庭)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表示,根据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上海市将持续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提高重点人群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审核机制、缩短供应周期,提高供应成效。“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开展一个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继续确保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给有需求的对象,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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