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内免税店太少,免税限额只有8000元?代表建议:增加免税购物额度
近10年来,世界免税业发展趋势逐渐从欧洲转向亚太地区东移,从机场店转向市内店。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将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等,带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快速增长。可见,发展免退税经济对于促进国内居民旅客海外消费回流和扩大国际商旅游客入境消费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靖今年两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免税业政策、大力发展免退税经济的建议。他建议,大力发展市内免税店,适度增加免税购物额度;优化离境退税政策,将购物起退点从500元降到200元左右。
具有免税经营资质企业太少
免退税经济主要包括发展免税业和实施离境退税政策两个方面。
1947年爱尔兰香侬机场开设第一家免税商店以来,世界免税业已有70多年发展历史。免税业减免的是免税商店销售商品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据世界免税业协会统计,2019年世界免税业销售规模约6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机场免税店占56%,市内免税店占35%,机上、邮轮免税店等占9%。
2019年,上海市免税业销售额155亿元,创历史新高,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1,占全国30%,占全球3%。其中:中免控股日上免税行销售额151亿元,占97%,浦东机场免税销售额145亿元,在世界机场排名中位居第二。不过,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浦东机场免税销售额19亿元,销售降幅达95%。
离境退税政策退还的是境外旅客在国内退税商店购买、带出境外消费的商品增值税。1980年,瑞典首先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迄今已有近40年历史。2019年,全球购物退税市场总规模5000亿元。东京、大阪等城市每天为外国游客开具10000张以上退税单,是增长最快的退税市场。
2015年7月,上海和北京率先实施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迄今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实施。政策实施以来,上海服务境外旅客人数、退税商品销售额始终位居各省市第一位。截止2020年底,上海税务部门累计备案退税商店493家。
制定免退税行业政策属于国家事权。陈靖代表调研发现,具有免税经营资质企业太少。“长期以来,我国从业企业仅限个别央企,地方企业有意参与市场竞争做大蛋糕但限制准入,免税市场缺乏适度竞争。”
陈靖认为,行业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近年来陆续出台口岸进出境免税店管理办法,但对于市内免税店购买对象限境外旅客、居民旅客进境免税限额8000元等,“在服务对象和额度提升上还有待进一步放开。”陈靖说。
其次,免税店销售国产品牌很少。韩国政府规定免税店必须设立不低于20%面积销售国产商品,本土化妆品、旅游食品和保健品销售额占比达41%。而我国免税店进口商品销售品类占95%以上,国产品牌仅限个别烟酒类商品,国产品进入免税店销售还缺乏面积规定和销售退税等配套政策。
此外,离境退税服务没有市场化。陈靖调研发现,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均有5-10家各类金融机构进入退税服务市场,退税商店日均开单在10000单以上。而在我国,退税代理机构只能是银行,使得国内外非银行机构无法进入国内退税市场,无法做大退税市场规模。
大力发展市内免税店
在陈靖看来,“十四五”时期,上海要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大力发展免退税经济作为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重要抓手,做好承接国家免税业新政的各项准备,积极促进消费回流、吸引外来消费,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他建议,大力发展市内免税店。2019年8月,上海市政府致函财政部,提出放开目前市内免税店限境外人士出境购买的政策限制,允许一段时间内离境的国内居民旅客购买,离境前或者入境后在口岸隔离区内提货,适度增加免税购物额度,免税店设立不少于25%营业面积专营国产名优商品等政策建议。
同时,适度发展免税品经营企业。2020年7月,上海市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申请给予百联集团和绿地集团下属企业免税品经营资质,希望中央部委继续大力支持,适度扩大国内免税经营企业规模。
国家23个部委《意见》提出在免税店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引导相关企业开发专供免税渠道的优质特色国产商品。陈靖希望,国家尽快出台具体面积规定,并作为机场等口岸管理单位今后新一轮免税店招投标的必要条件,把全国各地的名特优老字号和新品牌汇集到市内和口岸免税店,成为国产品牌通过免税店渠道走向国际化的集聚地和出海口。
将购物起退点从500元降到200元左右
目前财政部公告规定购买退税物品起退点为500元,日本为5000日元(约300元人民币)、韩国30000韩元(180元)、德国25欧元(195元)。“我们调研上海豫园商城、波特曼酒店等发现境外旅客购买国产老字号工艺品、茶叶平均客单价150-200元,需要通过政策调整加大国内地方特色旅游纪念品、伴手礼推广力度。”陈靖建议,将购物起退点从500元降到200元左右。
根据《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可退税物品不包括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限制进出境物品。但是该表对相关物品描述较为宽泛,如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贵重中药材等。对于个人自用含金银成分的珠宝饰品,新加坡、日本、韩国都可以退税,而在中国,各地可能存在执行标准不一的情况。
根据《海关对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中药材、中成药出境的管理规定》,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限额150元,前往国外地区限额300元等政策,“这限制了国药文化的推广应用,降低了境外旅客和退税商店的体验感。”陈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参考国际惯例,进一步研究明确政策执行中相关退税物品的具体标准。
陈靖还建议,支持中国银联、环球蓝联等国内外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退税服务市场成为退税代理机构,和银行类金融机构共同做大市场规模,推动退税服务国际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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