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15维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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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陈志远:加强三方面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杨曦)今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人民网承办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在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举行。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志远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志远发言。人民网记者 于凯摄陈志远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对于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改善消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中消协不仅坚定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当好消费者维权的“娘家人”,更作为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越来越多地走上法庭,在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陈志远介绍,人民法院一直在努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7年以来,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制定了消费公益诉讼等相关的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努力运用好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等规定,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降低维权者的维权成本。此外,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消费者维权的诉类,支持消费者理性维权、快速维权。例如,通过设立北京、杭州、广州三个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互联网纠纷,解决了很多生活中多发的网络购物纠纷。
陈志远表示,接下来,人民法院还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好每一起涉及消费者的案件。特别是针对社会生活中多发的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纠纷,发挥审判职能,让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让诚实守信者受到褒奖。针对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互联网时代新情况新问题,运用好网上庭审、在线诉讼等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消费维权的渠道。
二是大力加强和有关部门及中消协的沟通协调配合。“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法院将落实相关要求,推进诉调对接,完善消费领域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纠纷的多元化解,实现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
三是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网,更多地公开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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