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发文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花呗借呗等不得向大学生放款


来源:界面新闻   时间:2021-03-17 19:41:52


原标题:花呗借呗不得向大学生放款!监管发文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严禁小贷公司提供信贷服务

记者 | 曾仰琳 苗艺伟 曾令俊

互联网贷款再迎新规,这次直击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贷款。

3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由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进行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侵犯其合法权益,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现象,为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信贷服务,外界并不陌生,很多产品已经融入大众生活,比如支付宝的借呗和花呗产品,背后的运营公司分别是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而百度、京东和美团等公司旗下也分别有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京东同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央行此前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551家。大学生作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成为众多小贷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之一。

对于小贷公司禁止向大学生放贷的规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徐北向界面新闻表示,这项规定对一些全国性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冲击非常大,有部分小贷公司的大学生贷款占比超过6成。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规定,一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排查,限期整改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风险管理要求。

“堵偏门”后“开正门”

在严禁小贷公司、非持牌机构向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后,《通知》也为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开正门”。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严格限制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和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总业务规模,加强产品营销管理,严格大学生资质审核,提高资产质量。

《通知》从营销管理、贷前资质审核、贷后管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征信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规范银行业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具体如下:

一是要加强营销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线上精准营销,在校园内开展的线下营销宣传活动需事先向营销地监管部门报备,并就开展营销活动的具体地点、日期、时间和活动内容提前告知相关教育机构并取得该教育机构的同意,营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二是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综合评估大学生征信、收入、税务等信息,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通过电话等合理方式确认第二还款来源身份的真实性,获取具备还款能力的第二还款来源(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其贷款行为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严格把控大学生信贷资质。

三是要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借贷资金流向符合贷款合同规定;妥善处理逾期贷款,规范催收管理,严禁任何干扰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暴力催收行为;及时掌握大学生资金流动状况和信用状况变化情况,健全应对预案,确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整体业务风险可控。

四是要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妥善管理大学生基本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机构发送借款学生信息,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学生信息。

五是要加强征信信息报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所有信贷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同意报送信贷信息的大学生,不得向其发放贷款。

与此同时,《通知》还规定,各高校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堵偏门,坚决抵制不良校园网络贷款。各高校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精确打击不良校园网络贷款,维护学生权益。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网络、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网络贷款预警提示信息,筑牢防护网。二是开正门,满足大学生合理的信贷需求。各高校要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重视大学生金融服务工作,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合理需求的大学生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用“良币”驱逐“劣币”,着力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

消费金融公司也纳入监管

据了解,2017年,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就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园贷款的行为作出规范。此次五部门再次发文,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徐北介绍,相较之前,《通知》具有五方面的特点:一是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二是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三是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有禁止过度消费的意思;四是规定贷后不能干扰大学生的正常生活;五是明确把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纳入整治监管范围。

对于消金公司纳入监管整治的范畴内,《通知》规定,要强化风险整治及监督检查。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银保监局要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虽然《通知》没有明确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对大学生发放贷款,但界面新闻记者从业界了解到,多数消金公司此前就停止了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业务,但也有部分消金公司有开展针对高校学子的助学贷款业务。

一头部消费金融公司从业者认为,这项规定对他们而言是好事。他表示,其所在的公司一直明确不做学生贷款。但目前,大学生身份识别依然困难,因为学信网至今未放开接口,希望国家统一好好管管。

另一华中地区消费金融公司工作人员也透露,“我们一直不做学生贷款,未来一段时间也不会切入这个领域 ,对于年轻人的风控方式是21岁以下直接拒掉,或在学信网查其毕业信息。”

最后,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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