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说案丨北京金融法院正式在京成立 25名法官中11人为博士
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在京宣布成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的办公地点首次公开。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安凤德在成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是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主要金融机构总部的承载地,2020年北京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量超过150万亿元,占全国一半以上,金融业成为首都经济的第一大支柱产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安凤德要求,北京金融法院要着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有效规范金融秩序,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为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
目前,在京注册的法人金融机构达到832家,金融发展和创新引发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金融纠纷进入诉讼领域。安凤德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审判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不断完善金融治理和监管制度体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据安凤德介绍,北京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法院审判执行机制若干指引》和《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衔接若干问题的指引》,审判信息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确保金融法院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在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市高院还起草了《关于北京法院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试行)》,在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建设上,落实了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的要求。通过紧锣密鼓的筹备,目前顺利完成各项筹建工作,首批工作人员已经全部到位。
据北京金融法院首任院长蔡慧永介绍,北京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法院设置,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结合北京金融法院的审级职能、案件数量、人员编制等情况和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北京金融法院共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执行局、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以及综合办公室。
北京金融法院首批配备25名法官,包括男法官15名、女法官10名,均为中共党员,平均年龄41.7岁。从学历层次看,25名法官中包含博士11名、硕士13名;从司法业务能力看,有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名、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司法实务研究专家)8名、各类审判业务标兵7名,平均办案年限超过12年,近三年年均承办案件数量超过280件,其中有5名法官所在审判团队被评为北京法院模范(先进)审判团队;从荣誉奖励看,有1人为全国优秀法官、2人为北京市模范法官、3人为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有13人次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全国论文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中获奖。
2020年12月30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方案》。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草案)》作说明。他表示,北京金融法院设立后,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设置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将建立完善金融审判专家辅助制度,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确保北京金融法院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
2021年3月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李艳红、薛峰为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刘建勋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陈良刚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三庭庭长;雷运龙为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广辉为立案庭副庭长;丁宇翔、厉莉为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蒙瑞为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同时任命杨晓琼、郭杰、李楠、刘辉、侯成成、江锦莲、孙妍、周易、曹炜、赵佳、向绪武、廖钰、林文彪、李方、张守国为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员。
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正式发布。《规定》共十三条,对北京金融法院管辖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等三类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北京各级法院金融案件的审级关系作出了划分。
(作者: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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