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购房"首付"须是家庭自有资金 银行回应"全面暂停房贷"传闻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1-03-19 20:39:52


日前,一张某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在网上流传,让不少炒房客睡不着觉了……

网络流传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

告知函表示,由于借款人没有履行合同第四项“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限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否则立刻视为逾期,将开始产生罚息。

这一情况不是个例,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近期,全国各地均有不少违规挪用银行信贷买房的投资者,被银行勒令提前还款,北京有人因此退了刚买的学区房,上海、深圳也有人在四处求助咨询,打电话质问自己的中介公司,或者不得不紧急脱手房产筹款……

一场针对挪用经营贷炒房的“严查风暴”正在席卷全国。

图/图虫图/图虫

广州多家银行严查购房首付来源!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

据南方+,为围堵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银行正采取更加严格的方式审核首付款来源。记者从广州多家按揭贷款中介获悉,目前广州的按揭贷款中介已接到多家银行通知,自3月17日开始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购房“首付”必须为家庭自有资金,若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除了银行渠道,小贷也正在加强审核。记者独家获悉,近期,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发出通知,要求小贷公司不得为购房人或卖房人提供“首付贷”“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购房融资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贷款用途监测,要求借款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得将贷款挪用于购房融资。

严查首付款流水: 半年内转入资金须为合理收入所得

“接到银行通知,因名下有经营贷,房贷批不了了。”3月18日上午,此前通过一家贷款中介办理过经营贷用于首付款的钟小姐被告知,只有结清了经营贷后,才可以批房贷。

记者从广州多家按揭中介获悉,近期银行对购房者的首付款来源审核提出了更多明确的要求。“审查之严格史无前例。”一家按揭贷款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银行主要从5方面进一步严查首付款来源。具体包括:

1、提供首付款流水。提审前,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可以是活期存款,也可是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2、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3、对于直系亲属转入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近半年流水;若亲属半年前已持有可直接认定;若断续存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

4、对于经核实首付来源为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的严禁准入。

5、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银行要求这个政策从3月17日开始执行,以银行录入系统为准。”上述按揭贷款中介负责人透露,此前递件的客户也被通知要求补足材料。

沪上银行自查房贷排查出四大问题

包括经营贷流入房地产市场

3月19日午间,#沪上银行自查房贷排查出四大问题#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单。

截至目前,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据了解,各家银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贷款资金用途违规,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二是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个别贷款未能严格落实住宅封顶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验备要求;三是首付款来源核实不审慎,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四是贷款资料收集不完整,部分贷款贷后环节存在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足或印证力不强等情况。

目前,相关银行已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对违规贷款进行收回或制定清收计划,对各项检查发现的信贷资金问题建台账、列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在信贷管理系统内设置用途风险提示,建立风险预警监控管理平台;三是加强客户准入管理,建立客户风险量化得分体系;四是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就发现的典型问题在银行内部进行通报、案例警示与剖析,将自查整改贯穿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网传“银行将全面暂停房贷” 银行回复:假消息

据财联社3月19日讯,近日,网上流传着“银行将全面暂停房贷”的消息。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官方客服均表示,他们都表示没有接到关于“暂停发放房贷”的通知。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自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我行认真组织落实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把握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按照满足放款条件的时间先后有序、平稳地投放。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秩序正常。可见,“银行将全面暂停房贷”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消息。

经营贷严查“风暴”席卷全国

在这场排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风暴中,一线城市首当其冲。

深圳:跨行追踪要穿透到第三手

据新华社16日报道,自上周开始,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已联合商业银行启动全面核查,向“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亮剑,堵截“假小微”套贷买房。

银行人士表示,本轮穿透式核查将对“假小微”套贷买房,特别是“全款买房再抵押申请经营贷”现象起到显著震慑作用,市场将逐渐走向规范。

与此前排查仅限于银行自查不同,本轮核查中,监管部门全面介入,对经营贷申请人中有购房记录者进行跨行穿透三道手续的深度核查,一旦发现信贷资金流向房地产或股市等,银行将采取收回贷款等措施,确保经营贷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据介绍,此次专项核查的对象为2020年5月1日以后发放的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口径贷款,核查内容包括抵押物过户时间与贷款申请时间间隔是否短于8个月,以及贷款发放前后3个月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是否新增房产。

深圳多家银行表示,已接到监管部门发来的协查清单。根据监管要求,跨行追踪要穿透到第三手,即A账户转给B账户再转给C账户,核查要穿透到C账户有没有违规使用资金买房或买股票。

一家大型国有银行深圳市分行负责人表示,该行建立了大数据监测系统定期分析信贷资金流向。一旦发现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客户立即提前归还贷款,并有权要求客户按约定支付贷款挪用罚息。无法按期提前归还贷款的客户将面临银行诉讼、抵押房产被查封等风险。同时,违规客户还将被列入行内黑名单,进而可能影响客户后续在该行继续申请贷款。

上海部分银行经营贷涨价

而据第一财经报道,3月16日,某城商行上海分行个金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我们今天收到总行消息,经营贷二抵正式涨价,通知说是‘贷款利率原则上采用固定定价方式,不低于10.8%’,这么贵的二抵和信用贷利率都有一拼,业务看来是很难推进了。一抵利率目前还没变,最低可以到5.5%。”

在楼市调控的背景下,各地排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此前已有银行上调经营性贷款利率。而所谓“二抵”是指经营性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指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以在银行办理按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个人贷款,相比“一抵”,“二抵”的抵押品是正在按揭中的自有住宅。

据记者了解,上海部分银行的一抵和二抵经营贷利率都有所上调,但并非普遍现象。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3月16日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两个利率都尚未变化。”

“目前我们的按揭贷款已经几乎停摆,如果经营贷一抵也大幅抬价,整体业务和业绩考核都可能受到影响。”上述城商行人士对记者称。

北京地区银行内部人员:

诱导客户违规购房,一经发现直接辞退

另外,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地区银行均严格执行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并展开了相关自查工作。

据证券日报报道,记者以贷款人的身份咨询走访了多家银行,当记者隐晦的表示想将经营贷用于购房后,各银行均对记者做出了谨慎回应,表示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房市、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内部人员对记者表示:“近期银行对与经营贷的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领域查的很严,但还未听说有违规客户被要求提前还款的。若是有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诱导客户用相关贷款违规购房,一经发现直接辞退,并有可能面临严重处罚。”

上述人士也对记者坦言:“对于自查经营贷是否流入楼市,若有人将资金全部取出放入第三方账户,银行确实难以追查出资金真实的流向。但监管层若要仔细追查资金流向,一定有办法能查出来。”

购房者面临被诉讼、执行的风险

信用记录或将出现“污点”

尽管严查风暴越刮越大,但是仍有人顶风作案。

据广东3.15晚会曝光,广东电视台记者走访发现,广东仍有部分银行的客户经理明确向客户表示可以使用经营贷和信用贷买房。一些银行客户经理还“教导”具体操作方法。视频中,客户经理对这一操作的违规性心知肚明,却向消费者表示“一般银行会检查,有的银行也只是走走过场。”

例如,面对咨询,有客户经理回复称“不是说不能做”,并主动向客户“支招”,表示可“全额付款,房产证拿过来,然后再来银行借,借完以后再把贷款还给人家”。

经营贷是向企业发放的一种贷款产品,主要用于个人资金流转、购置或者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场所租金、商品房装修等经营活动,那么,为何会有大量的经营贷资金流入楼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解释称,从字面理解,经营贷必须用于经营。经营贷流入楼市相当于替换了“按揭贷款”,而后者的调控政策更为严格,利率也更高。

“现在来看,按揭贷款的年利率普遍是5%-6%,一些地方甚至达到6%以上,首付的要求也比较高。由于一些特殊政策,经营贷款的年利率在4%以下,贷款周期也会拉长,所以经营贷替换按揭贷款才有市场空间。”张大伟表示。

张大伟提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核心原因是其与按揭贷款的利差,同时与银行在放贷过程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很大的关系。“从银行角度来说,经营贷的风险是高于按揭贷款的,但经营贷的利率在政策要求下又低于按揭贷款,所以在银行执行层面就出现了动作走形,变相鼓励经营贷进入楼市。”

不过,看似诱人的违规资金入市,却藏着不少风险。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兴印表示,一旦金融机构排查发现,将会提前收回经营贷款,消费者面临资金链告急,而购房者若无法提前还款将会面临被诉讼、执行的风险。

与此同时,消费者的信用记录或将出现“污点”,后续该消费者如果想继续通过信贷方式融资,将会存在障碍,难以得到审批。情节严重的,消费者和中介公司还可能存在被依法追究骗取贷款的相关刑事法律责任。

“去年初贷款投资了套浦东的房子,结果被银行收回贷款,无奈卖了两套名下房产来还钱。”一位上海楼市投资客说。

上述人士去年初从总部位于深圳的某股份制银行贷款几百万,名义是企业经营贷款,但实际上挪用资金在黄浦江沿岸购得一套千万价值的住宅。近期银行突然通知其提前还贷,于是他情急之下只能卖掉家里两套小房子来筹集资金还上贷款。这下,原本投资的住宅变成了“刚需房”。

“本来以为股份制银行不会管得这么严,没想到今年都是严格对待。”上述人士称。

21财闻汇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客户端、财联社、澎湃新闻、每日经济新闻、新华社、第一财经、《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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