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生物前五大客户存谜团
本报记者/夏治斌/曹学平/上海报道
日前,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生物”)回复了科创板IPO的第二轮问询。此次冲击科创板,奥普生物拟募集2.63亿元用于智慧即时诊断产研升级项目。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2020年1至3月(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上海馨川生物科技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馨川生物”)分别为奥普生物的第五、第一、第一、第二大客户。但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社保缴纳人数为零。招股书显示,馨川生物主要在浙江区域推广并销售奥普生物的授权产品。目前奥普生物和馨川生物仍有合同在履行。
在上交所的首轮问询函中,曾提及馨川生物在成立第二年,就成为奥普生物前五大客户的原因、合理性。3月3日,记者曾实地走访馨川生物位于上海的企业地址,并未发现该公司。
记者发现,报告期内,奥普生物的前五大客户中的天津嘉士林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士林达”)、河南正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正清源”)、重庆力隆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力隆生物”)均因发票违法而被行政处罚过。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致电并致函奥普生物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查收邮件后会进行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多个大客户遭处罚
奥普生物成立于1994年8月,是一家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持续聚焦在POCT细分领域产品的开发创新和产业化,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炎症感染检测、传染病检测、心脑血管检测、糖代谢检测、肾脏疾病检测、优生优育检测等临床医学领域。
报告期内,奥普生物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2亿元、1.59亿元、1.96亿元、0.30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986.36万元、3388.00万元、4221.23万元、93.53万元。
事实上,报告期内,奥普生物的前五大客户中有三家均因发票违法而被行政处罚过。
其中,报告期内,河南正清源分别为奥普生物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大客户,奥普生物对其销售金额分别是1156.28万元、1071.31万元、949.92万元、94.93万元。奥普生物授权其将奥普产品(包括医疗器械仪器和检验试剂)在河南省区域内推广并销售。2017年和2018年,奥普生物对其的年度销售额达1000万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在2017年1月因发票丢失,被郑州市金水区国家税务局行政处罚外,河南正清源还在2018年9月因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受到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而天津嘉士林达连续在2017年、2018年为奥普生物的前五大客户,分别是第四、第五大客户,奥普生物对其销售金额分别是655.66万元、571.61万元。2017年8月曾因发票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
记者还发现,天津嘉士林达与奥普生物的关系绝不仅限于客户层面,或许存在关联关系。奥普生物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徐国祥曾于2001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天津嘉士林达工程师。
在招股书中,奥普生物方面表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其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与上述客户没有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其权益。
值得玩味的是,天津嘉士林达成立于2003年4月,奥普生物监事会主席徐国祥如何在公司未成立就已开始有所任职,尚不得而知。不过,2020年12月24日,天津嘉士林达发布公告称,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
2019年7月,重庆力隆生物被重庆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行政罚款。2018年8月,重庆力隆生物原业务员为了一年的销售提成,用2%的手续费从重庆粉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粉格”)处购得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共计204999元。后经查证,重庆力隆生物与重庆粉格从无业务往来,上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
除此之外,奥普生物2020年新晋的前五大客户中的上海意满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因贿赂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被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4.56万元,并罚款10万元 。
核心客户交易被问询
除去上述客户存在的各类处罚问题外,记者还发现,奥普生物另一核心客户馨川生物也受到外界质疑。招股书显示,馨川生物连续4年为奥普生物的前五大客户之一。在奥普生物7单超千万的年度销售合作中,馨川生物独占3单。
馨川生物成立于2016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强艳成,主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汽车租赁,医疗器械(许可类项目详见许可证)批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办公文化用品等方面。
报告期内,奥普生物向其销售金额分别是624.60万元、1134.42万元、1279.26万元、114.80万元,同期销售占比分别是4.82%、7.30%、6.59%、3.90%。2019年和2020年,奥普生物对其应收账款分别是151.62万元、133.41万元。
“结合馨川生物的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资本规模、股东及主要人员背景等,说明其在成立第二年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原因、合理性。”在首轮问询函中,上交所如是问道。
奥普生物表示,馨川生物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前身为浙江澳世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澳世嘉”)。而浙江澳世嘉自2015年3月就开始与公司合作,后逐步发展成为公司在浙江省区域内的主要经销商之一,后出于其自身商业安排的考虑,新设馨川生物,并通过新的主体馨川生物与公司进行交易。
奥普生物进一步表示,在馨川生物成立前,强艳成已在浙江澳世嘉任职多年,具有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根据浙江澳世嘉和馨川生物出具的《公司变更通知函》,由于其发展的需要,原浙江澳世嘉的业务由馨川生物继续经营,原浙江澳世嘉所有的债权债务由馨川生物承继,原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由馨川生物承接与发行人的业务后,双方具体的商业合作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合作具有延续性,不存在严重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因此,馨川生物在成立第二年即成为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原客户浙江澳世嘉基于自身商业安排更换了与发行人的合作主体,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奥普生物解释道。
不过,记者发现馨川生物仍具有疑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馨川生物的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夏宁路818弄85号1318室。3月3日,记者来到上述地址,显示的企业则是“中轨建设集团”,并没有馨川生物。
据保安介绍,位于夏宁路818弄85号的整栋楼都是中轨建设集团,并没有其他公司。随后,记者前往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馨川生物只是在上述地址注册,并不在那里办公。馨川生物是否为空壳公司,奥普生物方面并未回复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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