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今日正式施行 首设“长期照护保障”专章
作为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截至2019年年底,上海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占比达35.2%。上海养老服务工作有了基本法,专章聚焦长期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刚性需求,并首次将“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写入法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3月20日正式施行。《条例》内容丰富,共15章110条,内容涵盖了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形态,是引领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法。
在“五个新城”建设中,上海如何考虑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建设?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介绍,本轮规划特别重视结合“五个新城”的建设,加强和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一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不仅满足现有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为现有居民的未来养老留有余量;不仅满足新城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为中心城区老年人选择新城养老机构留有余量,推动全市养老床位布局进一步优化。二是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强化专业照护能力。三是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要率先到位。四是鼓励建设大型养老综合体,新城可以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区位特色,打造示范型养老综合体。
《条例》在国内同类立法中首次设立了“长期照护保障”专章。一是因为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城市,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530多万人,早就超过“三人行必有一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逾82万。深度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以及伴随而来的失智失能老年人群照护矛盾,必须做好应对。二是有条件设立,国家明确“长期照护保障”作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四大任务之一。基于40多年大城养老的实践探索,上海已形成相对完整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条例》多处提及“长三角养老一体化”。近年来,三省一市民政部门会同各区、各地政府部门,形成高度共识,按下区域养老一体化“加速键”,形成了“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多项成果”。上海14个区与江浙皖20多个地市签署了区域养老服务协作备忘录,在文化旅游同城待遇、智慧养老产业协同、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共享、养老服务经验交流等多个方面共建共享。又如,三省一市共同努力促进养老资源共享,2020年10月,在上海发布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共有20个城市、57家机构的25698张床位跨区域开放,所有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均向公众公开,确保广大市民可查可用可选,为老年人异地养老提供了新选择。
《条例》中还有无障碍信息传播的相关内容。为让老年人享受数字化、信息化时代的快捷、便利,上海此前已开展“长者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涉及老年人生活、办事和享受养老服务的高频事项(包括就医、出行、亮码、扫码、缴费、购物、文娱、安全等应用场景),通过开展智能手机应用培训和帮办服务,帮助老年人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水平。这项工作2021年首次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是100万人次,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总台央视记者 梁志玮)
(编辑 王洪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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