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服务和蓝光嘉宝发布联合公告,于2021年3月22日,要约人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卖方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订立协议一,据此,要约人已有条件同意购买1.15亿股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H股,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49.64亿元;要约人与卖方二宁波嘉乾订立协议二,据此,要约人已有条件同意购买548.6万股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H股,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35亿元;及要约人与卖方三成都嘉裕订立协议三,据此,要约人已有条件同意购买543.5万股蓝光嘉宝服务(02606.HK)股份,总现金代价为人民币2.33亿元。
紧随该等协议完成后,蓝光嘉宝将由碧桂园服务集团拥有71.17%。蓝光嘉宝将成为碧 桂园服务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综合并入碧桂园服务集团的财务报表。
要约人拟将蓝光嘉宝从联交所除牌,因此,蓝光嘉宝已同意召开蓝光股东大会,以供蓝光独立股东考虑除牌决议(及其他事务)并投票。如除牌决议获批准,其在该等要约 的要约期结束后才会生效。一份通函(将与综合要约文件合并)将于完成日期后发送予 蓝光股东,当中载列除牌建议及包含有关除牌决议的大会通告。
应蓝光嘉宝要求,H股已自2021年3月17日下午1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牌,以待刊发本 公告。蓝光嘉宝已向联交所申请H股自2021年3月23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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